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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养不熟

  第124章 养不熟 (第1/2页)
  
  “原来是、是这样啊……”
  
  雪松居,沐素听着隔壁包厢的对话,目瞪口呆。
  
  锦书一手扶额,被这傻姑娘气的有些昏头。
  
  “你对你师兄的看法,不要听别人怎么说,要有自己的想法判断。”
  
  “自己判断……”
  
  沐素想了想,伸出筷子夹了口菜,放进嘴里。
  
  “师兄的酒楼,味道确实不错。”
  
  天色渐暗,两人出宫之后,在外面逛的时间可当真不短了。
  
  “快些吃,吃完回宫了。”
  
  锦书看着西斜的落日,催促了一句。
  
  “啊,我还想去师兄开的青楼去转转呢。”
  
  沐素嘟着小嘴道。
  
  锦书挑起眉头,哼了一声,严厉道:
  
  “你如今身份不同,在京里,不知多少双眼睛盯着你,在外边待的越久,越是危险。”
  
  “是这样啊。”
  
  沐素也不懂自己有什么可被人盯的,是不是看自己太漂亮了?
  
  但她最大的优点就是听话,师姐一训斥,她就老老实实地埋头吃饭,准备把肚子填饱后回宫。
  
  不知怎的,锦书坐在窗边,望着外面的街道,总觉得与往日有些不一样。
  
  “如黎。”
  
  “奴婢在。”
  
  身旁,一位持剑宫女恭声道。
  
  “外面可有什么情况?”
  
  锦书疑问。
  
  如黎推开窗子,向暗处的几个位置看了看,那里是内廷与采律官们所隐匿的方向。
  
  得到特定回应信号之后,如黎面不改色,重新关上了窗户。
  
  “回殿下,没有异常。”
  
  “嗯。”
  
  锦书的心略微放下了一些,若是内廷与采律司都不能信任,那她早就死了无数遍了。
  
  沐素看着师姐如此忧心的模样,很懂事地迅速往嘴里扒拉着饭菜。
  
  “我吃好了!”
  
  小姑娘把碗重重往桌子上一放。
  
  “擦擦嘴。”
  
  锦书拿着手帕,想要去擦拭她的嘴角。
  
  可谁知,沐素一脸嫌弃地向后撤了撤。
  
  “?”
  
  “师姐,这个手帕,你刚擦过师弟的汗。”
  
  说着,小姑娘从自己怀里掏出一方手帕,往嘴上一抹。
  
  “走吧。”
  
  锦书笑了笑,也站起身,在宫女护卫的簇拥下,向外走去。
  
  夕阳余晖逐渐散去,天已变成了深蓝色,将黑未黑。
  
  街道上走卒小贩正收拾着摊子,酒家却继续吆喝着。
  
  城门就要关了,忙碌了一天的乾安城,将要迎来它的寂静。
  
  两位女子出来时没坐轿子,自然也要走着回去。
  
  她们挽着胳膊,一步步走向街头。
  
  “唉,生意怎的那么难做,摊子摆了一整天,那么好的菜叶,竟然还他娘剩那么多。”
  
  有庄稼汉子卷着地上的宽布,向旁边抱怨着。
  
  “那可不,你这菜还好些,看老子这冰糖葫芦,不他娘能过夜啊!”
  
  又一个扛着冰糖葫芦的汉子吆喝了一声,似乎是刚看见两个气质不凡的小姐,满脸堆笑道:
  
  “贵人,咱这是自己种的山楂,自家熬的糖,绝对好吃,要不要尝尝?”
  
  “冰糖葫芦?”
  
  沐素一听,先是停顿了一步,随后哼了一声,摆摆手:
  
  “不要,给我买冰糖葫芦的那人不在,我不吃!”
  
  “哎,贵人,可以先尝尝嘛,小的整日就在这街上,若贵人相中了这味道,再让那位天天给您买,如何啊?”
  
  那汉子不依不饶,正说着,向沐素靠近而来。
  
  锦书身旁,如黎与两位护卫警惕地扶上了剑柄刀柄。
  
  然而,说时迟,那时快。
  
  正当锦书身旁三位护卫都看向那糖葫芦汉子时,正趴在地上卷菜叶子的那庄稼汉子,忽然从白菜叶之下,掏出一柄明晃晃的匕首,一步向沐素刺去。
  
  同时,那糖葫芦汉子面色一变,插满糖葫芦的稻草靶子一抖,尖端也显出了铁刃,这赫然是一柄枪。
  
  “嗖——”
  
  一道箭矢,自远处高楼直射而来,罡气满溢,锐不可当,直指锦书心脏。
  
  三道攻势,同时发动。
  
  动如雷霆,势不可挡。
  
  “圣女,你们这段氏……有些养不熟啊。”
  
  庄稼汉子满脸狠戾,刀罡大作,冷笑道。
  
  ……
  
  瓦卡是一个谍子。
  
  准确来说,他是霜戎先王时期,安插在乾安城的谍子。
  
  他父亲是宁人,母亲是霜戎人,早些年雪原与蜀地商队来往时,父亲与母亲生下了他。
  
  然后,他被父亲遗弃了,把他们母子二人扔在了雪原上。
  
  恨,当然会恨,在部落里,在他们眼中,自己就是个异类,是个杂种。
  
  母亲很瘦,她的牦牛早就被别人抢走了,在寒冷的雪原,她必须得跟着部落,才有可能不被冻死饿死。
  
  自己经常亲眼看到母亲走向别人的帐篷,一夜不归,回来时,拿着可供他母子二人三日的吃食,尽管只有可怜的一点点,但只要吃的少,就能吃很多天。
  
  七岁时,母亲死了,他不知道母亲怎么死的,第二天睡醒时,他看到了母亲的尸体,孤零零地倒在帐篷外,浑身赤裸,身体被冻的紫青,他已分不清那是伤痕还是冻痕。
  
  她的指甲缝中,还有残留着的糌粑粉,很少,与污泥混合着。
  
  瓦卡记得,自己当时把母亲的手指,舔舐的很干净。
  
  母亲死了,部落当然不会再收留一个宁人的孩子,他们夺走了瓦卡连避风都有些为难的帐篷,把他驱逐出了部落。
  
  藏獒犬的利齿很尖,呜呜声在警告着自己,再靠近一步,自己就会成为它的美食。
  
  瓦卡扭头离去,七岁的孩子,没有鞋,赤着脚,裹着破烂的毛皮,走向了冰天雪地。
  
  并没有走多远,他昏倒了。
  
  再睁开眼时,他躺在一座温暖的帐篷里,厚厚的毛皮盖在自己身上,酥油茶的香气让他热泪盈眶。
  
  一个老人,坐在自己床边,温和地看着自己。
  
  他给自己盛了一碗热腾腾的茶。
  
  “你,恨他们吗?”
  
  老人问道。
  
  “恨谁?”
  
  “你部落的那些人。”
  
  瓦卡摇摇头:
  
  “不恨。”
  
  “为什么?”
  
  “因为我是宁人的儿子,因为我母亲与宁人生下了我。
  
  母亲很美丽,如果我母亲与部落的汉子成亲,她绝对不会沦落到现在这样。
  
  她活该,我也活该。”
  
  瓦卡不顾滚烫,一口将酥油茶饮尽。
  
  他太饿了。
  
  “那你恨谁?”
  
  老人眼神更温和了。
  
  “我恨那个宁人,欺骗了我母亲的那个宁人,他狡诈卑劣,置我们母子二人于冰天雪地,他自己跑回了大宁,过好日子。”
  
  瓦卡咬牙切齿。
  
  “宁人,都是如此。
  
  他们不把我们雪原人看作是人,他们称呼我们为蛮夷,是没开化的野人。
  
  他们自诩文明,却一直干着最野蛮的事情。
  
  你想向那个人报仇吗?”
  
  老人衣着华贵,尽管从头到尾他的神态很温和,可久居高位的气质,却是隐藏不住的。
  
  “我想。”
  
  瓦卡重重点了点头。
  
  自那天之后,他被接进了吉雪城。
  
  他与其余一些人,共同在一座大院里,接受教导。
  
  学习宁人说的话,学习宁人的生活习惯,学习宁人的书籍,学习宁人的一切。
  
  他们练武,学习兵器,学习潜伏暗杀,学习为融入大宁能用得上的一切。
  
  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都无比仇恨着大宁。
  
  终于,在十五年前,瓦卡被秘密送到了大宁的中枢,全天下最繁华的城市,乾安城。
  
  他们这一批人,在十五年的历程中,终于在这座城市扎下了根。
  
  有人种地卖菜,有人为仆,有人当小厮,有人开酒铺,有人当人牙子,散布于大宁的各行各业。
  
  瓦卡混的最好,他成为了京兆府衙门的一个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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