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不知廉耻的疯子 (第1/2页)
十八岁的阿圆是天香村里公认的乖乖女,极听父母的话。
父母让她往东,她不会往西。
有这样一个女儿,沈修英也是极其放心,打心底认为是她们从小教导有方。
这是现代服装设计师程圆月穿到一本年代文里同名同姓的程圆月身上。得知自己成了书中的程圆月之后,想到原书中对程圆月的了了几笔评价。
下一秒,她却突然想起一件事,就是这样一个风评极好,乖到极致的姑娘,马上要帮家人嫁给一个老头。那个老头在床上有些特殊爱好,特别是喝醉酒之后。
原书中,这样一位乖巧的小姑娘,嫁给老头不到三个月,便被老头折磨死掉了。
没错,程圆月只是一位书中的不起眼的小人物,之所以会提到她,还是因为她救过重伤的男主一次,只是不等男主找过来,她就已经被家里安排结婚,短短三月便香消玉殒。
当时她看这本书时,因为自己与她同名,她生气程圆月性格太乖,不懂得反抗,家里让她往东不敢往西,救了男人,也没与任何人提起,这样一个天大的功劳,却被女主领了去,年纪轻轻便被老头折磨死了。
当时她对这个小人物,更多的是心疼和无奈,也有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怜惜感。
此时,她的面前站着一位中年妇人,她穿着一件碎花衬衫,皮肤黝黑,头发用皮筋随意的绑起,正是她的母亲沈修英,正与她说着她的终身大事。
她心里回忆着故事发生的背景,好像是1988年。
“阿圆,从小到大你最懂事也是你最听话。你哥这次犯了事,家里也是没有办法求到了人家头上。人家乔老板可是说了,只要你嫁过去,肯定会让让你过好日子,让你衣食无忧。乖,听话,只要你乖乖的嫁乔老板的,乔老板就会帮我们说话,你哥就不会有事,后天就可以回来了。”
程圆月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白色小衫低垂着头,一副乖巧柔顺的模样:“妈,既然你都安排好了,我都听你的就是。只是大哥当真后天就能回来吗?”
为了不让原主母亲发现不对,穿书过来的程圆月学着程圆月的样子,乖巧的回话,低眉顺眼的样子,沈修英没有发现半分不对。
大哥出事,她娘沈修英最先想到的便是把她嫁出去换钱。在这个家里,原主是没有话语权的,家里替她做了决定,她唯有嫁人一条路。
小时,大哥犯了错,挨打的是她。
要是没有及时给大哥做饭吃,大哥挨了饿,挨打的也是她。
她是沈修英二女儿。
她下面还有一个妹妹,十岁,不过因为小时摔了一跤,左腿断了没有恢复好,走路一直一瘸一拐的。原主对这个妹妹疼爱得紧,舍不得她受半分委屈。
沈修英的大儿子程家福前天因为与人打架,把对方打伤了。对方气不过直接报警了,警局直接把程家福给带走了。
沈修英打听到,想要把人带回来得赔对方五百块。
家里没有那么多钱,她只好把主意打到大女儿的身上。乔老板早就觊觎圆圆多时,这次儿子出事,人家答应给六百三的彩礼,还答应她会到警局走动一二。
“这就对了。你爸腿脚不好,你哥才是家里的顶梁柱。他现在出事,你这个当妹妹的理应帮他。明天一早,我替你打扮打扮,乔老板一来,你便跟他回去。”
“都听妈的。”程圆月温柔的点头:“只要能把大哥救回来,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知道你最懂事,这次如果不是人家乔老板,你大哥说不定要在里面待上几年。那乔老板的是个疼人的,只要你听话懂事,好日子在后头。”
“嗯。”
“明天你就要嫁人了,今天就不要去下地干活了,在家收拾收拾你的衣物。”沈修英看着自己的长女,感慨万千。
女儿生得漂亮,低眉顺眼的样子实在是可人。
如果不是这次大儿子出事,她真舍不得让她现在嫁人。
见圆圆答应了婚事,便放心的让她在家,出门干活去了。
别人不清楚那乔老板的是何德性,程圆月最是清楚。
他今年五十有二,平时爱喝点酒,一喝多就喜欢打自己老婆。
前面的三个老婆,都是让他给打死的。
她妈不可能不知道对方的情况,但还是选择让她嫁过去,无非就是不在乎她嫁过去能不能活。
只要她的命能换回大哥的命,在她妈看来就是值得的。如果她敢不听话,轻则罚她不准吃饭,重则连小妹一起受罚。
沈修英从小的理念便是让她们知道,她们的未来只能为程家福谋好处,这就是沈家女儿的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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