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乞丐进了足浴城 (第1/2页)
师父走了,七爷也走了,我全身家当只剩两百元。
我没有身份证,茫茫人海中孤身一人,还肩负了重要的责任。
责任那个东西老实说我就当它是个屁了。
七爷说我下辈子会变猪,不管他说的是真是假,但是他却忽略了我最大的优点是我比较懒,懒得连变猪也成了我的梦想;做猪多好啊,吃吃睡睡,就算死都不用自己动手,唯一的遗憾就是不一定有机会能找到另一半哼哼了。
我打算回草堂村,帮我父母种种地,顺便把我那便宜的媳妇儿泡了,还能得个便宜儿子,想想都好美啊!
想做就做,我心花怒放又跑回城里,两百块钱也没打算省着花,我直接打了个的士,两个小时后在我家房子后面下了车。
虽然时间过去不久,但我感觉在外面漂泊了一生一样,从我家屋后望着袅袅升起的炊烟,心中万般滋味涌到了一起,不觉得泪湿了眼眶。
踌躇许久我才迈步往家里走去,一颗心七上八下,不过才迈出第一步,平地一声惊雷起,我又糊了!
“妈的,居然监视我!”我爬起身来指天大骂,骂完转身朝村外走去,看来家是不能回了。
两百块打个出租车去了一百七,按照目前这个状态,以我个人懒惰的程度推断,这剩下的三十元钱可能要花上一辈子。
我垂头丧气,人生最怕的是没有目标,而我是连往哪里去都没有打算,往后的路可怎么走哇!
念书的时候天天被逼着上学,那个时候我就暗暗发誓,等以后我长大了,我要做个流浪汉,潇潇洒洒无拘无束,天为被地为床,天涯海角去流浪。
我想这一定是很多人心中的愿望,我帮你们实现了,我现在想躺着没人叫我站起来,只要不是饿得受不了我都不会去刨地里的红薯!
我的着装和被雷劈过的发型注定我是得不到尊重的,我刚刨了一个红薯就被人逮住了,三两脚就把我踹出了红薯地。
妈的,我要真的偷你能逮着我?我不过就试试而已!
农村不好发展,我还是决定去城市,虽说行业竞争大但就业机会也多,人家乞讨要不到钱不代表我也不行,做这行要靠头脑!
我以百米一躺倒的速度走了两天,这才走到了城市里,要想活得很滋润还得想办法赚钱。
我在路上捡了块纸皮,又到一家小店花两块钱买了支大头笔,在纸皮上奋笔疾书:乞讨,五元起步,见钱跑路!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好办了,坐下来等钱就是,来钱本来就不是什么困难的事儿!
三分钟后小店的老板走了出来,看了看我的牌子默默地回去拿了五块钱说道:“滚!”
“谢谢老板!”收钱了好听的话是要说的,一个“滚”字也伤不了我强大无匹的自尊心,我又挪到了下一家门口。
“滚,不走老子揍你!”这家的老板是个孔武有力的青年。
“乞讨无罪,打人犯法!我这病秧子哪里经得住你打哟!”我懒懒的说道:“我是因为懒才乞讨的,你要打就动手,我是不会还手的,打出个好歹来我这一辈子都有着落了!”
那青年咬牙切齿纠结了半天,还是妥协了,跟我斗他还差得远了;为了保险起见我掏出大头笔又在纸皮上加上一句:“拳脚无眼但有价,本人没买保险!”
几天后有人报警,警察来了。
“身份证!”
“没有!”
“跟我们走!”
“懒得走!”
于是我被拖着走了,因为倔犟还挨了打,他们也没带我回警察局,但是我自己却找了过去,在警察局门口连续蹲了三天,最后他们求爷爷告奶奶的我才走了。
我又走回了原来那条街重新开始,不过我涨价了,涨到了十元。
再没人报警了,报警了警察也不管我。
我很喜欢这个职业,时间久了在这个城市里我也成了名人,大家都知道我的敬业精神后我的活儿就好干了,走哪里人家都很配合。
后来我发现钱其实没什么用处,肚子饿了就躺到饭店门口,想吃混沌就在纸皮上写混沌,想吃扣肉就在纸皮上写扣肉。
后来身上污垢太多呼吸困难,也痒痒,想找个地方洗澡,但这回却出事了!
只怪城市太小了,愣是连澡堂也没有一个,满街过去净是足浴了,看字面意思是洗脚的;这种店挺多,每家门口都站着接待女子,旗袍无袖,开叉开到胸口。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