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南郊·钢铁防线·英勇阻击 (第2/2页)
战壕里的毛瑟步枪也开了火。李云龙趴在土堆后,瞄准一个举着军旗的英国兵,手指一扣扳机,那士兵像被看不见的手推了一把,旗杆“哐当”一声砸在地上。“好枪法!”小王在旁边喊,李云龙没理他,已经重新拉动枪栓,子弹壳“叮”地落在战壕里,沾了层湿泥。
英国兵的方阵乱了。有的士兵想往前冲,有的转身就跑,还有的趴在地上,把步枪当成了拐杖。前膛枪的装填速度此刻成了要命的短板,一个士兵刚把子弹塞进枪管,还没来得及用通条压实,就被一颗毛瑟步枪的子弹打穿了喉咙,血沫子喷得老远。
“保持队形!开火!”格兰特挥舞着佩剑,试图把溃散的士兵聚拢起来。但他的声音被枪声、惨叫声、马蹄声混在一起,根本没人听得见。有个中士举着指挥刀冲上来,刚喊出“为了女王”,就被一颗子弹打穿胸膛,上半身像段木头一样滚进路边的沟里。
李云龙眯着眼,看着英国兵在弹雨中挣扎。他突然发现,这些穿着红制服的士兵,跟他年轻时见过的地主护院没什么两样,都是为了别人的利益卖命。但他没心思多想,因为格兰特正组织第二波冲锋。
“神枪手,往左挪五米!”李云龙对着传令兵喊,“给我打掉他们的鼓手!”
橡树林里的枪声突然换了方向,子弹精准地扫向英国兵的右翼。敲鼓的士兵应声倒下,鼓槌滚进泥里,沉闷的鼓点戛然而止。格兰特气得脸色发白,他拔出腰间的手枪,对着天空放了两枪,却发现自己的手在抖。
“连长,看那边!”小王突然指向左侧的树林。李云龙扭头一看,十几个英国兵正猫着腰,想从侧翼绕过来。他心里骂了句娘——格兰特这老小子,还不算太蠢。
“机动小队,给我抄他们后路!”李云龙对着通信器喊。树林里突然冲出二十多个身影,手里的毛瑟步枪喷着火,像群从林子里窜出来的豹子。英国兵没想到侧面还有埋伏,吓得转身就跑,有个跑得慢的,被一枪打在屁股上,嚎叫着滚下了土坡。
战斗已经变成了单方面的压制。约翰国士兵的前膛枪根本没法跟毛瑟步枪比,人家打三枪,他们才能打一枪。特等射手们更是弹无虚发,专打举枪的、喊口令的、骑马的,把英国兵的指挥系统搅成了一锅粥。
格兰特的马被流弹打中了,马腿一软,把他掀在地上。他挣扎着站起来,白手套上沾了块马血,看着格外刺眼。他想喊点什么,却发现喉咙里像堵着团棉花——他从没见过这样的战斗,没有冲锋,没有肉搏,只有躲在暗处的精准射杀。
“撤退!快撤退!”格兰特终于喊出声,声音嘶哑得像只破锣。活着的英国兵像听到了天籁,扔下步枪就往回跑,红色的队列瞬间散成了漫天飞舞的红纸片。
李云龙站在高地上,看着英国人溃逃的背影,没让人追击。他知道,穷寇莫追,更何况这些残兵败将,已经构不成威胁了。小王递过来水壶,他猛灌了两口,水顺着嘴角流进脖子里,凉丝丝的。
“清点人数,救治伤员。”李云龙抹了把嘴,声音里带着点疲惫。他低头看了看脚下的土地,红色的血混着黑色的泥,像幅难看的画。“告诉伙房,中午加个菜,给弟兄们炖锅肉。”
战壕里突然爆发出一阵欢呼,士兵们从掩体后跳出来,有的互相捶着肩膀,有的举着步枪朝天射击,还有个老射手,摩挲着发烫的枪管,哭得像个孩子。
李云龙没笑,他走到一个牺牲的士兵身边,那士兵胸口有个血窟窿,手里还紧紧攥着步枪。李云龙把他的手掰开,合上他的眼睛,动作轻得像在怕惊醒他。
“连长,打扫战场的时候,发现个英国军官的日记本。”小王拿着个皮本子跑过来,封面烫着个金色的徽章。李云龙接过来,翻开第一页,上面写着:“为了帝国的荣耀,我将征服这片蛮荒的土地。”
他嗤笑一声,把日记本扔在地上,用脚碾了碾。“荣耀?在这片土地上,只有活着的人才有资格谈荣耀。”
远处的悉尼城在晨雾中露出轮廓,教堂的尖顶刺破云层,像根指向天空的手指。李云龙知道,这只是开始,格兰特不会善罢甘休,约翰国的援军迟早会来。但他不怕,他的第一连还在,他的毛瑟步枪还能响,他的神枪手还能瞄准。只要这丘陵还在,这土地还在,他李云龙,就会像块钉子一样,钉在这里,谁也别想拔走。
太阳慢慢升起来了,金色的阳光洒在悉尼南郊的丘陵上,把战壕里的积水照得像碎金子。李云龙蹲在战壕沿上,又卷了支喇叭筒,火光照亮他眼里的光,那光里,有骄傲,有坚定,还有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橡树林里的神枪手们正趁着阳光检查枪械,枪管上的麻布被露水浸得发沉,却掩不住那一道道被手指磨出的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