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所谓的规矩 (第1/2页)
一位大文豪曾写过,人生不是一种享乐,而是一桩十分沉重的工作。
林苏打觉得这人说得很有生活,高中上学时,还特意把这句话摘抄在她每一学期的新课本上,以此激励自己要好好念书,不为出人头地,只当是一桩必须完成的、十分沉重的工作。
她梦见自己十岁时跪在灵堂前的事情。
那是殡仪馆自营的小灵堂,常年保持着黑花白布的装修风格,不用走进去,就能听到里面有家属在哭泣祭奠逝去的亲人。
空气里总是飘散着焚烧炉那股子特有的焦灰味道。
她灵堂里唯一一个仅有十岁的祭奠人。
孤零零跪在两张黑白遗像旁,脑袋低垂着,也不哭。
她是上课上到一半时被突然送过来的,身上还穿着校服,额头上被人围了一块白布,按着跪了下去。
起初,小女孩并不太明白周围人可怜的眼神,一切来得太突然,即使知道死亡是什么意思,也无法完全接受和代入自己成为了孤儿的事实。
直到听了很多遍大人告诉她“以后一个人也要坚强地活下去”时,眼泪才如决堤地洪水般汹涌而下,灵堂里小女孩的嚎啕声响了很久,最终被大人们的哭嚎声淹没,变成了这里最寻常的存在。
姑姑林翠芬和姑父王富贵就以“唯一亲人”和“监护人”的身份,领养了十岁的林苏打。
条件是接手林苏打父母的那间小餐馆。
起初,这一家人对她是真的有些怜悯吧。
在灵堂的那几天,林翠芬亲昵地搂着林苏打接待前来吊唁的亲朋好友邻居,一遍又一遍重复着“这是我唯一的侄女,我一定会加倍对她好的,比对我自己儿子还要好!”
林苏打被这个很少见面的姑姑搂着,不习惯却也不得不习惯。
直到,她在上卫生间出来时,无意听到了林翠芬和几个妇人在角落里抽烟聊闲天的对话。
“翠芬,你们接手这餐馆挺好,以后也有个正经营生。”
“翠芬可是捡了个大便宜,白得一个餐馆,羡慕死了!”
“也不算白得吧,不还有个小拖油瓶?”
“嗨——一个女孩也是宝贝啊!将来嫁出去,还能给你家王权换一笔老婆本,又赚了!”
几个妇人调笑起来,林翠芬脸上也很得意:
“可不是嘛!虽然是个小店,但地段还行,周围有学校。以后啊,这就是我们老王家的产业了,可得好好经营,将来传给儿子,那丫头我给养大也算仁义了。”
小小的林苏打原本只是偷听,听到这话,像被针扎了一样猛地抬起头,竟然直接冲到了那堆妇人堆儿里,仰着脑袋大声说:
“不对!这不是王家的产业!这是我爸爸妈妈的餐馆!”
气氛一下子变得十分微妙。
守灵彻底结束后的夜里,林翠芬就开始给林苏打立起了“规矩”。
“死丫头!你刚才胡说什么?还有没有规矩了!谁教你这么跟长辈说话的?啊?!”
小小的林苏打倔强地梗着脖子,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死死咬着嘴唇不肯哭出来,重复道:“就是我爸爸妈妈的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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