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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92章:台北街头那张照片让海燕暴露

  第0692章:台北街头那张照片让海燕暴露 (第1/2页)
  
  魏正宏是在凌晨三点十七分打开那个钱包的。
  
  准确地说,是“得到”那个钱包。三天前西门町的那场追逐,林默涵在人群里消失了,但魏正宏的手下在淡水河边的砖缝里捡到了一个黑色皮夹。皮夹很旧了,边缘磨得发白,里面只有几张皱巴巴的台币和一张照片。魏正宏本来没当回事。一个旧皮夹,谁丢的都不知道。但他在灯下把照片翻过来的时候,手指停住了。
  
  照片上是一个女人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女人在笑,眼睛弯弯的,背后是一片模糊的田野。照片背面有两行字。上面一行是钢笔写的,墨水褪了色,但还能辨认——“晓棠周岁。妈妈摄于南京。”下面一行是用某种尖锐的东西刻出来的,像是针尖或者刀尖,笔画很浅很细,在灯光下要侧着看才看得清。刻的是四个字——“爸爸想你。”
  
  魏正宏盯着那四个字看了很久。办公室的台灯把照片照得发亮,他枯瘦的手指摩挲着照片边缘,像一只老猫在试探猎物的体温。他按了桌上的电铃。三下。
  
  秘书江一苇推门进来,垂手站在门口。
  
  “叫技术科的人来。现在。”魏正宏的声音很平,但江一苇跟了他三年,听得出那平底下的东西。她应了一声,退出去的时候看了一眼桌上那张照片。灯光太暗,她只看见照片上有两个人。但江一苇的心沉了一下。
  
  技术科的人二十分钟后到了。一个瘦高个,戴眼镜,姓周,专门负责照片鉴定。他拿着照片翻来覆去看了几分钟,又用了放大镜和紫外线灯。
  
  “报告处长。照片是五年前的柯达相纸,拍摄地点在大陆,背景里的农作物是水稻,应该是长江流域。照片背面钢笔字迹是女性,另一行刻痕……”周技师顿了一下,“刻痕的力道很均匀,是惯用手。而且刻字的人应该戴着某种尖锐工具,可能是钢笔帽上的笔夹,或者……”
  
  “或者什么?”
  
  “或者发簪。细长的金属发簪。”
  
  魏正宏的眉毛动了一下。发簪。他站起来走到办公室角落的保险柜前,拧开密码锁,从里面取出一份卷宗。卷宗封面上写着“青霜门案”四个字,是十九年前的旧案。他翻到第三十七页。上面有一段审讯记录,被审讯人是个女的,叫陈明月。记录里写着,她被捕时,身上搜出两支发簪。一支铜的,一支银的。铜簪的尖端有轻微磨损,疑似在硬物上刻划过。
  
  魏正宏把卷宗合上。他回到桌前,拿起那张照片,重新看背后的刻痕。笔画的转折处有轻微的钩痕,那是用簪尖刻字时自然形成的角度。这行字,出自陈明月之手。而照片上的女人——他重新审视那张脸。圆脸,大眼睛,嘴角有一颗很小的痣。这张脸他在另一份卷宗里见过。陈明月的档案照片。照片上的人比这张年轻了五六岁,但五官轮廓、那颗痣的位置,完全吻合。
  
  魏正宏慢慢坐回椅子里。他的失眠症昨晚又犯了,只睡了不到两个小时。但他的脑子此刻异常清醒。陈明月。林默涵。海燕。三个名字在他脑子里连成了一条线。三年前他抓了陈明月,什么都没审出来。那个女人在审讯室里一声不吭,受了三个月的刑,一个字都没吐。后来他把她转到了台北监狱。从那以后,他再没关注过这个案子。因为他以为林默涵已经逃出了台湾。
  
  但这张照片说明,林默涵还在。
  
  而且,林默涵有女儿。
  
  魏正宏把照片放回桌上。他靠在椅背上,目光从照片移到办公室墙上那幅字——“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他盯着那八个字看了很久,然后伸手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内线号码。
  
  “是我。明天开始,全岛通缉。代号‘海燕’。悬赏五万银元。照片我去找人画。”
  
  电话那头应了一声。
  
  魏正宏挂了电话,重新拿起那张照片。他的拇指盖住了照片上小女孩的脸,只露出那个女人。陈明月。审讯室里的陈明月。三个月,一句话不说。他当时以为她是铁打的。现在他知道了,她不是铁打的。她是为了这个小女孩。为了照片背面那四个字——“爸爸想你。”
  
  魏正宏突然想起一件事。他的亲弟弟,魏正业。十岁那年掉进河里,他跳下去捞,没捞到。后来尸体在下游找到的时候,手里攥着一块石头,攥得死紧。法医掰开手指才把石头取出来。石头上用指甲刻了一个字——“哥。”魏正宏那天晚上在河边坐了一整夜,之后再也没有提起过弟弟。直到三年前,他才知道魏正业没死。他掉进河里之后被路过的渔船救了,后来辗转去了大陆,加入了地下党。
  
  三年前这个消息传到他耳朵里的时候,他正在审讯陈明月。他走出审讯室,在走廊里站了很久。然后他回去,把那张“宁可错杀三千”的字条从墙上扯下来,烧了。第二天又重新写了一幅挂上去。他觉得那幅字写得好。好就好在,它让他不用去想弟弟的事。
  
  现在,他看着照片上那个小女孩。她把脸埋在女人怀里,笑得没心没肺。
  
  魏正宏把照片扣在桌上。他站起来走到窗前,拉开窗帘。台北的夜色在外面铺开,万家灯火,像一地的碎星星。他站在窗前,看着那些灯火,脑子里却全是那张照片上的小女孩。她的脸和魏正业十岁那年重叠在一起。他闭上眼,睁开。又闭上,又睁开。
  
  失眠症犯了。
  
  魏正宏站在窗前,看了一整夜。天亮的时候,江一苇进来送文件,看见他站在窗前的背影,脚步顿了一下。
  
  “处长。您一晚没睡?”
  
  “把车备五年好。”魏正宏头也不回,“去台北监狱。我要见陈明月。”
  
  江一苇应了一声,放下文件退出去。关上门之后,她快步走到走廊尽头的厕所里,拧开水龙头,让水声盖住她的声音。她从袖口摸出一截极细的铅笔头,在一张卷烟纸上写了几个字——“照片暴露。陈危。”她把纸条卷成米粒大小,塞进耳环后面的夹层里。然后洗了手,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头发。镜子里的人面色如里,常,看不出任何异样。但她握着门把的手,指尖微微发白。
  
  消息在两个小时之内传到了林默涵手里。
  
  他此刻在台中,大甲镇的一间旧碾米厂里。碾米厂的地下室有一台老式发报机,用麻袋和稻壳盖着。送消息来的是苏曼卿咖啡馆的伙计,一个十七岁的男孩,骑着一辆破单车,从台北到台中骑了六个小时。男孩把纸条塞进米袋里,说了句“老板娘说急”,转身就走了。
  
  林默涵展开纸条。上面只有四个字——“照片暴露。”
  
  他的手指收紧,把纸条攥成了一团。照片。他下意识地摸自己的外套内袋。空的。钱包。西门町。淡水河。他那天从电影院跑出来,在人群里左拐右拐,翻过河堤的时候摔了一跤。钱包就是那时候掉的。他当时没顾上,以为只是几张钞票。但那张照片——
  
  他在碾米厂的地下室里坐了很长时间。四壁是粗糙的水泥,头顶一盏昏黄的灯泡,发报机上的指示灯亮着幽微的绿光。他低着头,双手攥着膝盖。照片上是晓棠周岁时拍的。她那时候刚会走路,摇摇晃晃的,像一只刚长毛的小鸭子。她妈妈在后面扶着她,笑得眼睛弯弯的。那是他离开大陆前最后一张全家福。他把照片随身带了五年。每次发报前他都会看一眼。这个习惯救过他。有一次发报时他差点被侦测车锁定,因为照片的边角从抽屉缝里露出来,他伸手塞回去的时候碰倒了茶杯,茶水浸湿了发报机的线路板,信号断了。侦测车失去了方向。还有一次,他被人跟踪,在巷子里左拐右拐甩不掉,最后是钻进一家照相馆才脱身。他当时口袋里就揣着这张照片。照相馆老板以为他是来取照片的,让他报了名字。他随口说了一个假名。老板查了半天没查到,他趁机从后门溜了。照片像一枚护身符。但现在,这枚护身符落在了魏正宏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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