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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94章 暗巷孤灯,密室电波

  第0694章 暗巷孤灯,密室电波 (第1/2页)
  
  台北的雨下了三天。
  
  林默涵躲在苏曼卿咖啡馆地下室已经七十二小时了。地下室不到四平米,堆着咖啡豆麻袋和一台老旧的烘豆机,角落里铺了一张草席,放着一床薄被。空气里弥漫着咖啡豆的焦苦味和潮气,墙壁上渗着水珠,一颗一颗往下滴,滴在水泥地面上,发出极轻的“嗒、嗒”声。
  
  他靠着墙壁坐着,膝盖上摊着那本《唐诗三百首》。书页已经翻得起了毛边,夹着女儿照片的那一页被反复摩挲过太多次,照片边缘泛黄卷曲。他不敢开灯,只能借着门缝里透进来的那一点点微光看照片。照片上的小女孩穿着碎花棉袄,扎着两根小辫子,站在一棵梧桐树下笑,露出缺了一颗的门牙。
  
  他看了很久,然后把照片重新夹回书里。
  
  从三天前张启明在台北街头认出他开始,魏正宏的搜捕网已经铺满了整个台北。林默涵那晚从西门町逃出来的时候,只在巷子里瞥见了一眼追他的特务——那个人跑得极快,但拐进巷子之后迟疑了两秒,因为左边是死胡同,右边是通往电影院的侧门。林默涵钻进了侧门,混在散场的人群里,从后巷翻墙出去,跳上了一辆三轮车。三轮车夫踩了二十分钟,把他放在延平北路巷口。他付了钱,给了车夫一张十元纸币,多给了五块。车夫愣住,他已经走了。
  
  当晚他摸到苏曼卿的咖啡馆后门。苏曼卿开门看到他的时候,脸上的笑容定了一瞬,然后二话没说把他拽进地下室。从头到尾,她只问了一句:“吃饭没有?”
  
  他摇头。苏曼卿端来一碗白粥和两个肉包,他吃了个干净。之后他就一直待在这里,白天听地板上面咖啡馆的响动,晚上用电台发报。但电台的电池快耗尽了。发报机的电源指示灯从三天前的亮黄色变成了今天早上的暗红色,功率弱得连五百公里外的厦门都未必收得到。
  
  今天中午,苏曼卿掀开地板门,顺着梯子下来。她的围裙口袋里揣着两块刚出炉的凤梨酥,递给林默涵一块。林默涵接过来咬了一口,问她外面情况。
  
  “台北戒严了。”苏曼卿的声音压得很低,“火车站、机场、港口全部加岗。魏正宏发了通缉令,悬赏五万银元。画像是根据张启明的描述画的——戴金丝眼镜,四方脸,身高约一米七五,会讲闽南话和日语,操北方口音。”她顿了一下,“商界那边没人认出是你。但你那家颜料行已经被封了。”
  
  林默涵嚼着凤梨酥,没说话。通缉令上的画像跟他本人有出入——他实际身高一米七八,金丝眼镜那副在逃亡时丢在淡水河边了,现在戴的是一副黑框塑料眼镜,是苏曼卿从楼上翻出来的旧物。但北方口音这条改不掉,他说话时已经把语速放慢了,尾音往闽南腔靠,可稍微一急就会露出本音。三天前在西门町,他对三轮车夫说“延平北路”的时候,那个“北”字的卷舌音就露了马脚。车夫没在意,但如果有心人听见,就完了。
  
  “电台还能用吗?”苏曼卿问。
  
  林默涵摇头。“电池快没电了。发出去也是杂音。”
  
  苏曼卿站起来,走到地下室深处堆麻袋的角落。她搬开三袋咖啡豆,露出后面一个木箱。打开木箱,里面是一台美制军用发报机,比林默涵手里那台小一半,机壳上刻着一行英文。这是她丈夫留下的,当年从美军顾问团的废品堆里淘来的,修了两年,才勉强能用。
  
  “我试过。”苏曼卿把发报机搬到草席旁边,“电子管烧了。我找了几家无线电行,全被特务盯着,买不到配件。”
  
  林默涵蹲下来,打开发报机的底盖。电子管果然烧了,玻璃壳发黑,灯丝断了。他沉默了一会儿,把底盖合上,站起来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腰。在方寸之地关了三天,他的关节发紧,膝盖一弯就响。
  
  “我今晚必须发报。”他的声音很平,但眼神很沉,“台风计划的情报在我脑子里。如果我不发出去,这三天就白躲了。还有——”他想起江一苇的妻子,那个抱着婴儿在码头登船的女人,婴儿的襁褓里塞着情报零件。她去了香港,之后音讯全无。如果情报不补全,她的牺牲就白费了。
  
  苏曼卿看着他。她认识这个男人两年了,从他在咖啡馆用“雨前龙井”暗号点单开始,她就知道这个人跟她丈夫一样,认准了一件事,撞了南墙也不回头。她低头看着那台烧坏的电子管,忽然说:“我认识一个人。在延平北路开五金行的,姓吴,以前跟我丈夫做过无线电生意。他手里可能有配件。”
  
  “可靠吗?”
  
  “可靠。”苏曼卿说了这两个字之后,又加了一句,“但如果他被盯上了,他也会把你供出来。你信他?”
  
  林默涵想了想。“你信他,我就信。”
  
  苏曼卿出门去了。林默涵一个人坐在地下室里,听着头顶的脚步声和雨声。咖啡馆的生意照常,来的都是熟客,苏曼卿用她的热情和笑容把所有人挡在外面。但林默涵知道,魏正宏的特务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角落。他们查了三天还没查到咖啡馆地下室,是因为苏曼卿把这里伪装得太好——地板上的活门用咖啡豆袋压着,从上面看就是一堆普通的货袋,撬开也需要时间。但如果特务带了嗅探犬,咖啡的气味能掩盖一切,唯独盖不住他三天没洗澡的人味。
  
  傍晚的时候,陈明月来了。
  
  她是从后巷翻墙进来的,身上穿着粗布工作服,头上包着一块灰布头巾,脸上抹了煤灰,看着像个烧锅炉的女工。她掀开地板门,顺着梯子下来,看见林默涵的时候,眼眶红了一瞬,但没有哭。她把手里的布袋放在地上,从里面取出一个油纸包和几件换洗衣服。
  
  “烧饼。”她说,“刚出炉的。”
  
  林默涵接过烧饼,咬了一口,是芝麻馅的。他看着她,发现她左手手背有一道新的划痕,血已经凝住了。
  
  “怎么弄的?”
  
  “翻墙刮的。没事。”陈明月在他对面坐下来,膝盖碰着他的膝盖,那个距离极近。她抬头看着他,眼睛里的红还没退干净,“组织那边传来了消息。张启明在台北宪兵队指认了你的照片。魏正宏确认了,你就是1947年在南京被捕过的‘李涛’。”
  
  林默涵的手指攥紧了烧饼。1947年。那个夏天,他在南京做地下交通员,被叛徒出卖,关了一个月。审讯他的人就是魏正宏。当时他用的是化名“李涛”,身份是南京中央大学的学生,因为证据不足被释放。他以为那件事过去了,没想到七年之后,魏正宏在台北的办公室里重新翻出了那张卷宗。
  
  “魏正宏记得我的脸。”林默涵的声音很低。
  
  “对。他亲自在通缉令上加了两个字——‘共谍’。”陈明月从衣服内袋里掏出半张报纸,展开给他看。报纸是《中央日报》,头版右下角印着通缉令,林默涵的画像下面是他的名字,然后是五个字——“务必活捉”。魏正宏在名字下面用红铅笔划了两道杠。
  
  林默涵看着那张报纸上的画像。画像画得不像,眼睛太小,鼻子太宽,下巴太圆。但画像旁边的文字说明里有一句话——“此人左手腕内侧有一枚铜钱大小的烫伤疤痕,系少年时期在重庆躲避日机轰炸时留下的。”
  
  他下意识用右手盖住了左手腕。那道疤跟了他二十年,他自己平时都忘了,此刻被人印在报纸上,忽然觉得那块皮肤发烫。
  
  “今晚十一点发报。”林默涵把报纸叠好,放到一旁,“你帮我做一件事。”
  
  “你说。”
  
  “去延平北路找苏曼卿。她去了五金行,如果到八点还没回来,你就去找她。暗号是——‘今天有巴西豆吗?’她回‘只有哥伦比亚的’。”
  
  陈明月点头。她站起来,走到他面前,把一样东西塞进他手心。是那块祖传玉佩,青白色的玉面上刻着两朵并蒂莲,是她母亲留给她的嫁妆。他低头看了一眼,玉面上有一道极细的裂纹,那是陈明月上次转移时摔的,她后来用金缮补了,裂纹里填着金粉,在昏暗的光线里泛着微弱的光。
  
  “你戴着。”她说,“发报的时候握着它,就当我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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