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麻烦 (第1/2页)
第二天天刚亮,于春将他藏着的浇头加面,直接送给生活在东市的浮逃人小孩。
大锅里烧的水蒸的碗热乎乎的,驱散了春天早晨过得寒气。
摘菜炒浇头,正午的时候,一个身穿翻领小袖长袍,头戴尖顶浑脱帽,脚踩长筒棉鞋的中年人进来,要了碗面,吃完揣着长安城里最时髦的烟斗凑到于父身边,“老人家,你的面馆这味道可不简单!”
于父眼睛一亮,“对对对,我闺女以前可是给皇后做饭的。”
中年人点点头,“怕不是一般宫女。”
“东宫尚宫,皇后娘娘跟前的大红人!”于父挺起胸膛。
于春在厨房听见了,手里的擀面杖顿了顿。
中年人笑了。
“那可是大人物,怎么出宫开面馆了?”
于父压低了声音,接过他点燃的烟卷,带了三分睥睨,“你不知道,我闺女那是不想张扬,她在宫里头攒了不少——”
“爹——”
于春看着于父,从柜台里拿出一盒差不多同价值的烟卷递给眼前的人,“客官慢走。”
中年人看着她又看着于父,笑了笑,走了。
于春转过身,看着于父。
于父瑟缩的笑,“我,我就随便说说——”
“随便说说?你知道那人是谁?”
于父愣住了。
“那是西市绸缎行的行老,他问这些是想打听我有没有背景。”
于父不满的撇嘴,自家有背景啊,服侍过皇后和太子,可是一等一的背景。
于春翻了个彻头彻尾的白眼,“他要是觉得我有背景,就会来巴结,让我帮他徇私枉法,他要是觉得我没背景,就会来欺负,你说这些,是想让我被人欺负还是被人巴结?他兼职放印子钱的。”
于父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放印子钱,还是西市的,手里没有人命,谁信?
那天晚上,于父喝多了,坐在院子里,对着月亮嘟嘟囔囔的,“我闺女看不起我,我是她阿耶,说几句话怎么了?”
于母在旁边站着,不敢吭声。
于春从屋里出来,在他面前坐下,“阿耶,我没有看不起你!”
一个被社会底层压迫的阿Q而已,同为底层的于春只觉得可悲。
但,没读过迅哥的人是不会理解的。
“我只是怕你出事。”
于父愣住了。
“你知道外头那些人,是什么人?有些是客人,有些是来打听的,你一句话说错,就可能让我们家被碾碎,我只是个雇工,尚宫位置上如今有人,太子殿下是个小孩子,能记得我多久?”
于父张了张嘴。
于春心底无比庆幸当初她听劝,遮掩了自己的财产,没有贸贸然的改变父母的生活。
人跟人的认知是不一样的,至亲也需要合理的隐瞒,俗称,善意的谎言。
“我不让你说那些,不是嫌你丢人,是怕你被人盯上,我长的也一般,也没有什么有权势的人看上,钱也就是这两处院子。年纪也大了,以后咱家还是要靠大飞来撑着,这面店的事你也知道,我从城南买了三十亩地,日后大飞成婚必然是官家小姐,那聘礼不得堆山填海似的,就这个院子只怕拿不出手,不如你去看着地里种些菜蔬,我想法建个暖房,只怕到时候还能挣个万贯的家私,我们家也改换门庭了。”
于父只能点头应了,他幼时家中也曾当过小吏,不是不懂破家的县令,灭门的县尉。
这面店一天的收入就这些,想来于春不至于贪墨,倒是真要好好的看着地里的出息。
若是暖棚,冬日里一根黄瓜就得一百文了,那可是金疙瘩。
于春长长的呼出口气,终于可以休息了。
于父坐在院子里,看着他的背影,眼神里有一种复杂的东西。
不是愧疚。
是——委屈。
他觉得自己没错,他是她爹,说几句话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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