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这是不符合规矩的(求月票!) (第2/2页)
张马仿佛找到了关键证据,突然想起来电棍的事,这几个小婊子昨天电自己的电棍肯定没扔,毕竟那玩意儿可不是一次性用品,只要去她们家里搜肯定能搜到。
岂料帽子叔叔只是看了一眼张马,说道:“这个不行。”
“为什么不行?”
“搜查民宅是需要搜查证的,只有特大案情或者有较完整证据链的情况下才能申请搜查令搜查,不可能因为你一面之词就乱来。”
开玩笑呢,你说搜查就搜查啊?当民宅是菜市场随便进?上面是有规矩的好吧。
而且电棍电人的伤口都差不多,就算找到了电棍又能怎么样?
人家大可以说是买来防身的,只要不承认你又能怎么办?这年头家里买电棍放在家防身的也不少。
而且搜查证也不是好申请的。
我们是按照规矩办事的,你这个是不符合规矩的,办不了一点!
……
帽子叔叔对几个精神小妹和陈煊说道:“行了,你们可以走了。”
张马:“不能放他们走啊。我知道了,你们是故意偏袒她们是吧?信不信我投诉你们。”
帽子叔叔可不惯着他:“你不要闹事,你的案子没证据我们怎么给你办?再闹事拷你了啊。”
张马立马老实了。
显然他也知道帽子叔叔自己惹不起。
陈煊这时候则看几个精神小妹,问道:“怎么样?你们几个没事吧?”
精神小妹说道:“没事哥。”
“没事就行,那咱走吧。”
帽子叔叔都说放人了,她们现在就可以走。
至于张马的事,陈煊可以回去之后再详细问她们。
就在陈煊准备带着几个精神小妹走的时候,张马却显然并不愿意这么轻松就放走她们。
他还有事要报案。
“等会!”张马说道。
帽子也已经有点不耐烦了,问道:“你还有什么事吗?”
张马:“我还要报警,我要告她,我闺女不给我钱,她不想赡养父母,这总可以吧?”
帽子叔叔看了一眼被张马指着的周韵,问道:“怎么回事?”
随后,他就招招手。
“算了,你们几个跟我进来说吧。”
旋即将张马连同陈煊、精神小妹一群人全部带了进来,坐下说。
派出所里,张马又将周韵给告了,并且添油加醋将周韵不赡养父母的事在帽子叔叔面前大倒苦水。
帽子叔叔听完之后,脸色复杂。
赡养父母?
随后看了一眼周韵,周韵看上去十分的年轻,现在看上去也就才20不到吧?
再看看在这报案的口口声声说要被赡养的‘老人’张马,这看着也不老啊,也就50多岁的年纪?
帽子叔叔灵魂发问:“同志,你今年多大?”
“52啊。”
“我们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是60周岁,你才52,要赡养你什么?”
上次还有专家提议将退休年龄延迟到63周岁呢。
你52岁,正是打拼的年纪,你这个年纪就需要赡养了?
精神有问题可以去精神病院挂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