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劝农桑薄徭役 (第1/2页)
贞观二十五年,正月。长安城在浓郁的年节氛围与料峭春寒交织中,迎来了新岁的第一次大朝。太极殿前的积雪已被清扫干净,朱红的宫墙在冬日稀薄的阳光下,显出一种沉肃的威严。文武百官手持玉笏,鱼贯入殿,每个人的神情都比往日多了几分凝重与期待。所有人都心知肚明,今日朝会,必将围绕着皇后“建言十二事”之首条——“劝农桑,薄赋徭”的具体实施,展开新一轮的角力。
果然,在例行的新年贺仪与几项紧要边务奏对之后,皇帝李治便将议题引向了“农桑”与“徭役”。他目光扫过殿中众臣,最后落在文官班列前排的李瑾身上,缓缓开口:“去岁皇后所陈‘建言十二事’,首重农桑,薄其赋役,此乃固国本、安生民之要务。年节已过,春耕在即,政事堂对此事,议得如何了?”
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于志宁首先出列。他年事已高,但精神矍铄,是朝中有名的务实派,对“劝农桑”本身并不反对。“陛下,皇后殿下心系黎庶,老臣等感佩。政事堂月余来,已就‘劝农桑,薄赋徭’之要,会同司农寺、户部、工部、将作监等有司,议定初步条陈。其要有三:一曰 明 定 劝 课 之 责 与 考 课, 二曰 推 广 新 式 农 具 与 农 法, 三曰 厘 清 徭 役, 严 禁 滥 征。**”
他顿了顿,继续道:“其一,着令 天 下 州 县 长 吏, 必 须 亲 履 田 亩, 督 导 农 事, 所 辖 境 内 垦 田 增 减、 粮 产 丰 歉, 将 作 为 其 岁 末 考 课 之 重 要 依 据, 与 升 黜 直 接 挂 钩。 吏 部 与 御 史 台 将 加 强 巡 察。 其二,由 司 农 寺 主 导, 将 作 监 协 助, 在 关 内、 河 南、 河 东、 河 北 四 道, 择 水 土 各 异 之 二 十 个 州 为 试 点, 全 面 推 广 新 式 钢 犁、 耧 车、 筒 车 等 器 具, 并 派 遣 精 通 农 事 之 老 农 与 工 匠, 下 乡 指 导 使 用 与 维 护。 所 需 器 具, 由 将 作 监 及 地 方 官 坊 以 成 本 价 供 应, 贫 户 可 向 官 仓 借 贷 粮 种 时 一 并 申 请 赊 购, 分 年 偿 还。”
于志宁所言前两条,基本采纳了李瑾与武媚娘商议的要点,尤其是将“新式农具”推广与官员考课、借贷赊购相结合,既明确了责任,又考虑了可行性,显得务实周全。
“其三,” 于志宁语气转为严肃,“关于‘薄赋徭’。除 国 家 正 赋( 租、 庸、 调) 外, 严 禁 地 方 州 县 擅 立 名 目, 加 征 杂 税, 或 在 农 忙 时 节 滥 发 徭 役。 所 有 地 方 性 的 工 程、 运 输 等 徭 役, 必 须 由 州 刺 史 或 县 令 明 文 公 示 事 由、 用 工 数、 时 限 及 是 否 给 予 口 粮 工 钱, 并 报 户 部 备 案。 御 史 台、 按 察 使 需 加 强 监 察, 一 经 发 现 违 规, 主 官 立 刻 黜 免, 从 重 治 罪。 同 时, 对 于 去 岁 遭 受 水 旱 灾 害 的 十 余 个 州 县, 今 年 的 ‘ 庸’( 力 役) 予 以 减 半 或 全 免。**”
“薄赋徭”的具体化,尤其是“严禁擅立名目”、“明文公示”、“备案监察”以及灾区的“庸”役减免,直指地方官吏盘剥百姓的积弊,力度颇大。
于志宁奏毕,殿中响起一片低语。许多官员,尤其是出身地方、了解民间疾苦的,纷纷点头,觉得此三条若真能落实,确为善政。但也有不少人,尤其是与地方利益勾连较深、或认为此举将束缚地方官府手脚的官员,面露忧色。
“于仆射所陈三条,老臣以为,立意虽善,然施行起来,恐多窒碍。” 不出所料,侍中褚遂良出列,提出了质疑。“其一, 以 农 事 考 课 州 县 长 吏, 固 然 重 要。 然 地 方 政 务 繁 杂, 刑 名、 钱 谷、 教 化、 盗 贼, 无 一 不 需 操 心。 若 过 分 强 调 农 事 考 课, 恐 使 地 方 官 吏 只 重 田 亩, 荒 疏 其 他 要 务, 反 生 偏 颇。 且 天 时 难 测, 水 旱 虫 灾, 非 人 力 可 全 抗, 若 仅 因 一 季 歉 收 便 黜 落 勤 勉 之 官, 是 否 有 失 公 允?”
“其二,” 褚遂良继续道,“ 推 广 新 式 农 具, 所 费 不 赀。 将 作 监 以 成 本 价 供 应, 这 成 本 由 何 处 填 补? 是 挪 用 国 帑, 还 是 加 征 于 他 处? 且 赊 购 之 法, 听 似 仁 厚, 然 贫 户 本 就 艰 难, 再 添 债 务, 若 遇 荒 年 无 力 偿 还, 是 否 又 成 新 的 负 累? 更 有 甚 者, 地 方 胥 吏 会 否 借 此 机 会, 勒 索 好 处, 或 强 迫 农 人 购 买 并 不 适 用 之 器 具? 此 等 弊 端, 不 可 不 防。”
“其三, 厘 清 徭 役, 严 禁 滥 征, 理 所 当 然。 然 地 方 公 事, 如 修 缮 官 廨 驿 道、 防 汛 筑 堤、 押 运 官 物 等, 时 有 突 发, 若 事 事 需 明 文 公 示、 报 部 备 案, 恐 贻 误 时 机。 且 给 予 口 粮 工 钱, 固 然 仁 政, 然 地 方 公 用 钱 粮 有 限, 若 大 规 模 工 役 皆 需 支 付, 这 笔 开 支 从 何 而 出? 最 后 恐 又 要 加 诸 百 姓。 此 非 臣 危 言 耸 听, 实 乃 历 朝 屡 见 不 鲜 之 弊 也。**”
褚遂良的质疑,可谓老辣。他并不直接反对“劝农桑薄赋役”本身,而是从执行层面提出一系列实际问题:考课标准是否合理、推广成本与贪腐风险、政策执行可能带来的新问题(债务、僵化、转嫁负担)。这些问题确实存在,也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务实(或保守)官员的担忧。
于志宁一时语塞,他虽知大略,但对具体操作中的细节风险,确不如常年处理具体政务的褚遂良思虑周全。
这时,李瑾出列了。他知道,该自己这个“督行实务使”、同时也是“新式农具”与相关新政主要推动者出场了。
“陛下,褚侍中所虑,确为老成谋国之言,臣亦深以为然。” 李瑾先肯定了对方提出问题的重要性,姿态谦和,“然, 因 噎 废 食, 亦 不 可 取。 有 弊 当 防, 有 难 当 解, 方 是 为 政 之 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