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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公堂对簿、诗财破局

  第10章公堂对簿、诗财破局 (第1/2页)
  
  京兆府的差役如狼似虎,顷刻间便封了墨韵轩的柜台,带走了所有账册和诗集筹劵的凭证记录。林逍作为掌柜,被两名差役一左一右请往京兆府衙。林福吓得面无人色,陈平和赵安也惶惶不安,店外围观的百姓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看吧,我就说这种新鲜玩意儿不长久!”
  
  “什么众筹,听着就像敛财!”
  
  “这下完了,林公子刚有点起色……”
  
  “怕是得罪人了……”
  
  林逍面色平静,心中却如沸水翻腾。非法集资、扰乱市场,这罪名在唐代可大可小,全看上面怎么定调。王元宝背后站着世家,能量不小,能驱动京兆府直接拿人,显然是想快刀斩乱麻,将他这个不安分的隐患彻底摁死。
  
  他被带入公堂。京兆府负责此案的是一位姓吴的司录参军,四十来岁,面皮白净,三缕短须,眼神精明中带着几分刻板。堂下除了衙役,还站着几个身穿绸衫、员外打扮的人,其中一人,正是王元宝,此刻正嘴角噙着一丝冷笑,看好戏般望着林逍。旁边还有几位疑似“苦主”的士子模样的人,神情激愤。
  
  “啪!”惊堂木响。
  
  “堂下何人?报上名来!”吴参军声音威严。
  
  “草民林逍。”林逍不卑不亢,拱手行礼。
  
  “林逍,有人告你假借青莲客之名,行‘诗集众筹’之事,实为非法聚敛钱财,数额巨大,扰乱东市商贾秩序。更有士子告你,收了筹金,却迟迟不见诗集刊印,涉嫌欺诈!你可认罪?”吴参军厉声喝道。
  
  王元宝眼中闪过一丝得意。那几个士子也纷纷出声:
  
  “大人明鉴!学生等仰慕青莲客诗名,才出资众筹,可至今已过半月,诗集杳无音信!”
  
  “正是!此人分明是借诗名敛财!”
  
  “请大人为学生等做主,追回钱财,严惩奸商!”
  
  林逍听罢,心中稍定。看来对方主要攻击点在于欺诈和非法聚敛,并未深究青莲客身份问题,也未涉及诗笺盲盒。这就好办多了。
  
  “大人容禀。”林逍朗声道,声音清晰地回荡在公堂之上,“所谓非法聚敛、欺诈之说,草民不敢认同,请容草民一一辩驳。”
  
  “讲!”
  
  “其一,关于诗集众筹。”林逍转向那几个士子,问道,“几位兄台出资时,可曾与墨韵轩签订契书?契书上是否写明,所筹资金用于诗集雕版、印刷、用纸等项?是否写明,诗集完成后,凭筹劵可优先获得典藏版本,并可在书后留名?”
  
  几个士子一愣,互相看了看,迟疑道:“契书…倒是签了。内容…大致如此。”
  
  “那便是了。”林逍转向吴参军,“大人,此非借贷,亦非买卖,实为预购与襄助。诸位出资者,是喜爱青莲客诗作,自愿出资襄助诗集出版,并以此获得优先购书及留名之权益。契书明晰,两厢情愿,何来非法聚敛?至于‘扰乱市易’,更是无稽之谈。东市商铺千百,各有经营之道,墨韵轩售卖诗笺、筹印诗集,一未强买强卖,二未囤积居奇,三未欺行霸市,如何扰乱?”
  
  他语速平稳,条理清晰,将众筹的本质解释为预购和文化赞助,避开了敏感的金融属性。吴参军微微蹙眉,似乎在思索。
  
  王元宝忍不住插嘴:“巧舌如簧!你说预购便是预购?谁知道你是不是卷了钱就跑?诗集迟迟不出,便是明证!”
  
  “其二,”林逍不理会王元宝,继续对吴参军道,“关于诗集刊印延迟。大人,雕版印刷,工序繁杂。选版、刻板、校对、试印,无一不需时日。且青莲客先生(林逍脸不红心不跳地提及自己)对诗集要求甚高,字字斟酌,画画考究,力求尽善尽美,以免辜负诸位出资者厚爱。半月时间,于雕版大业而言,不过弹指。若急于求成,粗制滥造,才是对出资者的不负责。墨韵轩账目清晰,所有筹金皆记录在案,大人可随时核查,看看可有分文被挪用?”
  
  他早就防着这一手,所有筹金收入单独记账,大部分用于支付胡坊主定金和采购特种纸张、颜料,小部分作为流动资金,账目清楚。而且他强调青莲客要求高,把延迟的责任巧妙地推到那位神秘高人对品质的追求上,让人不好苛责。
  
  吴参军示意衙役呈上账册,快速翻阅。他并非不通经济,仔细看来,账目确实清晰,资金流向也基本合理,主要用于生产。他脸色稍缓。
  
  王元宝见状,急忙又道:“就算账目清楚,你借用青莲客之名也是事实!谁知那青莲客是否真有其人?还是你杜撰出来骗钱的?”
  
  这下戳到了关键。堂上堂下目光都集中在林逍身上。
  
  林逍深吸一口气,知道关键时刻到了。他转身,面向堂外(公堂允许百姓旁听),朗声道:“青莲客是否真有其人,诗作便是明证!《将进酒》一曲,长安传诵。若诸位还有疑虑……”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众人,忽然提声道,“林某不才,愿当场赋诗数首,若不能及青莲客先生之十一,甘愿领罪!请大人与诸位做个见证!”
  
  此言一出,满堂哗然!当场赋诗?还要数首?这可比对簿公堂更刺激!堂外围观的百姓顿时骚动起来,连那几个告状的士子也露出好奇之色。
  
  吴参军也来了兴趣,惊堂木一拍:“准!本官便给你这个机会!就以…就以‘公堂’、‘明镜’为题,限你半炷香内,作诗三首!若诗才平平,便是欺世盗名,二罪并罚!”
  
  题目刁钻,时间紧迫。王元宝冷笑,等着看林逍出丑。
  
  林逍却神色不变,略一沉吟,便开口吟道:
  
  “第一首:公堂明镜高悬处,魑魅魍魉现原形。但得心如秋水澈,何惧人间有不平。”
  
  此诗直指公堂审判,赞颂明镜高悬,也暗喻自己心怀坦荡。
  
  “第二首:铁面无私律法章,冰心一片对苍茫。是非曲直终有断,青史何曾负忠良。”
  
  强调法律公正,历史公允,隐隐将自己置于忠良之位。
  
  “第三首:诗书不负苦心人,钱财本是身外尘。但留清气满乾坤,何惧流言污我身。”
  
  表明心迹,视钱财如粪土,只求诗书清名,反击“敛财”指控。
  
  三首诗,虽非《将进酒》那般惊才绝艳,但也紧扣题目,立意端正,格律工整,尤其是最后一首,直抒胸臆,气节凛然。更重要的是,它们风格与青莲客一脉相承,那股子孤高傲气和通透豁达,做不得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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