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有希子劝说柯南,扫掉最后的障碍(7923字) (第2/2页)
一边说着,她一边要去打开大铁门进庭院。
“嗯?”
然而这时,柯南突然发出一声惊疑。
“怎么了?新一?”阿笠博士问道。
柯南转过手机。
三人把头凑过去一看。
屏幕上,柯南和悠也的聊天界面,最后一条显示着:
「已收回訊息」
“录音,被悠也删除了......”
“什么?”
有希子双眼猛地发出一丝古怪的光亮。
“怎、怎么了吗?”
柯南还有点反应不过来。
有希子刚要解释,工藤优作制止了她。
他只是提醒道:
“新一,别被情绪左右。侦探要做的,是抛开个人情感,用冷静的双眼看清真相。”
柯南闻言,身子微微一僵。
他抿了一下嘴唇,点了点头,低声道:
“......嗯。”
“哼~~”
有希子见工藤优作这个时候还教育儿子,有些心疼。
不过——如果她跑了,优作也能这么冷静吗?
如果是——这是不是代表他对她的爱,还没有小新一对小兰的爱真挚情深?
怪不得他前两天回来,衣领上还有别的女人的口红......
哼哼~~
伴随着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有希子语气有些娇蛮:
“所以,要是我跑了,优作你也能这么冷静哟?”
工藤优作立马看出了她的想法,连忙无奈地举起双手投降,哑然失笑道:
“我是推理小说家,可不是侦探。也没有这个意思!”
“哼~我看优作你就有这个意思~”
有希子撇撇嘴,故作委屈。
然后不理他,问柯南道:
“我们不理他~小新一,想到点什么了吗?”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啊......
工藤优作:“.......”
本来有点想法。
但你们突然这一‘吵’,差点就又没了!
柯南内心吐槽了一句。
然后他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录音被撤回,要么是发错,内容可能造成误会,要么是单纯后悔,亦或者怕传播。突然意识到这段录音会成为证据......”
柯南食指抵在嘴前,继续分析。
“但悠也却只是撤回了录音,没有撤回上面的短信。”
“而且,悠也应该知道,这种撤回对阿笠博士来说,很容易就能恢复数据......”
“结合悠也的性格......”
柯南的眼睛渐渐亮起来。
“所以,他是在暗中拜托我——不要和别人说他和小兰在一起的事情?”
“但现在他奶奶都知道这件事了......”
柯南又皱起眉,思索道:
“悠也肯定清楚他奶奶知道这件事,不然以他奶奶对他的宠爱,不会擅作主张。而悠也对此看着也不在乎,排除掉长辈之类的......”
他的语速越来越快。
“那么悠也不想让我告诉谁?以我和他人际圈子的重叠,也就只有光彦他们,还有......”柯南瞳孔微微收缩。
“灰原!?”
柯南猛地抬头,对上了有希子的眼睛。
嘴里下意识继续推测:
“悠也既然选择和小兰在一起,也就证明他在男女感情上已经有自己的见解。而灰原对他的态度又不一般,如果......”
“悠也觉得灰原也喜欢他,而他又认为灰原是他最好的异性朋友......”
“为了不想伤害她?”
“所以,他才不想告诉灰原这件事?他不想让我告诉灰原!或者说,帝丹大学里的所有同学?”
有希子有些欣慰。
傻儿子其实不傻~
只是这阵子,一直深陷在自己的情感漩涡中无法自拔罢了......
现在终于有点进步的样子了~~
“你说得没错,小新一。”
有希子点点头。
“而这也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她晃着手指,狡黠道:
“小悠也很善良。但也就是太在乎他人的感受,所以在这一点上就做错了。”
“这种事本来就该直接一刀两断。现在他这样做,只会给小哀希望。”
“而他又明显很喜欢小哀......不然也不会把她当最好的朋友。”
“只是异性。”柯南小声强调了一下。
有希子:“.........”
很心累,但她还是继续解释道:
“所以,不管这种喜欢是哪种,只要喜欢,悠也对小哀特别、在意、依赖......他们之间就存在种种可能......”
有希子的笑容里带着一丝得意:
“所以,只要我们想方设法、推波助澜帮助小哀,说不定,悠也就会和他的小兰姐姐分手,最后和小哀在一起哦~”
“不行!”柯南突然摇头:
“这样不好。对小兰太不公平了,而且,她会伤心难过的......”
说到底,他做不出伤害小兰的事。
“我就是要小兰伤心难过啊~~”
有希子理所当然道:
“这样到时候才能在小兰伤心难过空虚时,你再借机乘虚而入......”
其实,是我伪装成小新一你代打哟~~
“一如你之前伤害小兰,被小悠也不经意间乘虚而入了小兰内心一样……”
有希子语重心长,但柯南还是直接否决道:
“不行!你都说了,悠也是不经意的。我们可是要专门这么做......”
傻儿子,你这样一根筋!
那还怎么和心爱的人在一起!?
还是说,你其实是希望自己喜欢的两个人,能走到一起?
“拜托,小新一。”
有希子揉着太阳穴打断他,语气认真起来。
“追女孩子不用点手段怎么行?而且,我们只是暗中帮助不知情的小哀而已,最终决定权还是在小悠也那里!”
有希子掰着手指分析解释:
“如果小悠也对小兰的感情坚固,或者他能尽早对小哀坦白,那么自然不必说,我也要让你直接放弃小兰。”
“但他现在一边和小兰交往,一边对小哀特别在意.....那早点和小兰分手,对小兰才是善良。”
“而小悠也最终选择了小哀的话,那你就按照我说的,开始趁机对伤心的小兰展开攻势。
小悠也懵懂摇摆;
小哀显然在明恋;
你现在就在痛苦;
小兰似乎有察觉;
这样下去,你们四个人都会受伤。”
“所以,与其让他们一直糊里糊涂纠缠,不如早点把局面挑明、理清关系,反而能两全其美。我们这边暗中推一把,让事情早点摊开。”
“最后让你和小兰一对,悠也和小哀一对,你们都有幸福的未来。”
有希子语气放缓,最后总结道:
“要知道,这个国家的法律,可是只能娶一位妻子的。小悠也迟早必须做出选择。”
有希子说完,也觉得这样做有点不太道德。
但动机不算太卑鄙。
她要让自己儿子幸福。
顺便能让他们未来都有幸福归宿。
而不是伤心,陷入感情漩涡。
而柯南听完,沉默了。
工藤优作因为怕又被有希子胡搅蛮缠,不敢乱说话。
而阿笠博士却是第一个觉得有希子说得有道理的。
毕竟,虽然四个小辈他都喜欢。
但内心关系的第一梯队,显然是小哀和新一。
小哀喜欢悠也,能和他在一起。
且悠也对小哀也特别,应该也是喜欢的;
新一喜欢小兰,能和她在一起。
且小兰对新一,以前也是有一定好感的;
这样,四个人都有美好的未来~~
“确实,有希子说得没错啊~”
阿笠博士叹息着开口。
“小兰喜欢悠也,小哀也喜欢悠也,总不至于让他们之间糊里糊涂,就这样一直纠缠在一起吧?
就算小兰和小哀愿意,小田切家肯定也是不允许家里没有女主人的。那到时候,悠也结婚的时候究竟娶谁呢?”
“不管是谁,届时对另外一个都是更大的伤害,不是吗?唉!”
在阿笠博士的叹息声中,柯南终于产生了动摇。
连阿笠博士都这么认为了。
不管是从伤害的角度,还是从法律的角度......
只是道德上有点说不过去......
好半响,才传来了柯南艰难的声音:
“我知道了。”
~~~
‘不知道柯南看见我撤回信息了没有......’
与此同时,米花町的某条街道上。
一辆豪华轿车正驶向米花市政大楼。
后座上,悠也靠在椅背,望着窗外流动的夜景。
心里却在默默盘算:
有希子姐姐~~你可不要让我失望啊!!
他微微勾起嘴角。
小兰现在,连装都懒得装了。
有希子这种人精肯定能看得明白。
而她今天的一举一动,自然也全都落在了悠也眼里。
悠也明白,她这是打算横插一脚,从中搅局了。
既然如此,只有把敌人框在自己构设的框架上,让事情按着他的剧本走,才不会被突发的变数搅得一团乱麻,最后弄得所有人都下不来台。
与其被动应付,不如主动操盘。
让下不来台的人,只有工藤他们一家!
悠也故意撤回落音,就是为了下饵勾起疑心,留下“破绽”。
让有希子自己发现真相,让她自己去想。
自己推理出来的答案,自然可信度更高。
从而让她坚定计划:
如何利用这一点,帮自己儿子夺回小兰。
而她计划的第一步,一定是推波助澜,帮助小哀!
毕竟,她刚才就已经有这个苗头了。
给了有希子一点希望,
才不会让她直接把饭桌给掀开......
现在,她无非是劝说自己的好竹马柯南。
帮助小哀来追求自己。
这多有意思啊~~
给自己和小哀的生活添加点情趣不说,自己之后还能暗中再向小兰“不经意”传递信息......
让小兰知道,他和小哀的关系突飞猛进是有原因的。
而推手,偏偏是她曾经的青梅竹马一家。
到那时,小兰不怨、不怪、不疏远他们才怪。
而他自始至终,都只是那个“被动、无奈、被推着走”的懵懂小天使。
干干净净,立于不败之地!!
桀桀桀~~~
悠也内心桀桀怪笑。
也幸好,小日子的LINE最长24小时内可撤回录音。
一切,尽在掌控!!
悠也收回思绪,看着所剩不多的幸运加持时间,趁着兴头打开了系统。
他现在手头上,还有好几个未开的宝箱呢!
分别是妃英理的蓝色宝箱;
佐藤美和子的白、绿、蓝色宝箱;
有希子白,绿色宝箱。
贝尔摩德的“特殊蓝色宝箱”一个!
以及,小哀的橙色宝箱!!
来开宝箱助助兴!!
首先,是妃英理的蓝色宝箱。
蓝光一闪。
化作一张卡片。
又是道具卡?
悠也微微皱眉,心里掠过一丝失望。
如今他手握函授技能,开出技能自然对他更有利。
可当他目光扫过卡片上的道具效果时,瞳孔猛地一缩。
下一秒,狂喜几乎要冲破表情,心脏在胸腔里疯狂擂动。
他死死抿住唇,指尖微微发颤,拼尽全力才将那阵几乎要冲出口的狂笑按捺下去。
这里是车上,不能突然失态!!!
桀桀桀~~哈哈哈哈~
这下最后的障碍,也扫掉了!!
悠也内心狂笑不已。
视线再次落回那张泛着淡淡蓝光的卡片上:
【蓝色品质道具:法理同调・秩序之契(使用次数:2/2)】
效果:
使用者可指定当今全球范围内任意一个国家现行有效的一条具体法律条文,尝试将其添加至使用者当前国籍所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之中。
选定目标法律后,在接下来的一年内,该法律条文将以相对合理、自然且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融入目标国的社会讨论、司法判例、行政草案乃至最终立法,最终正式生效。
普遍性加成:该法律在全球越普遍、越常见,植入过程中的社会阻力越小,生效成功率越高。
试点策略:可选择不直接作用于全国,而是将该法律设为特定区域的“特例法”先行试点。将宏大目标拆解为局部实验,可显著提升生效速度与最终成功率。
使用限制:仅可添加其他国家已存在的法律,无法凭空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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