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听课’的费兰 (第2/2页)
但最终,他们都上了车。
二十分钟后,白宫椭圆办公室的门,再次被敲响。
一个人走了进来。
他身材魁梧,面容刚硬,一头灰白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整个人透着一股不容侵犯的威严。
但真正让费兰注意的,不是他的穿着。
是他的姿态。
大多数踏进这间办公室的人,那些内阁部长,那些众议院议员,都会不自觉地微微躬身,语气里带着一种本能的恭敬。
但这个人没有。
他走进来,步伐平稳,目光平视,下巴微微抬起。
那姿态,不是傲慢,而是一种平起平坐的从容。
他是参议院少数党党鞭,来自宾夕法尼亚州的共和党参议员,索尔·曼尼。
党鞭这个职位,起源于英国议会,后来被美利坚继承。
顾名思义,就是拿着鞭子的人。
他的职责,是确保本党的议员在重要投票时,能够保持一致。
该来的时候要来,该投票的时候要投票,该支持的时候不能反水。
必要的时候,他可以威胁,可以利诱,可以动用一切手段,让那些不听话的人‘听话’。
索尔在参议院干了十几年,从众议员到参议员,从普通议员到党鞭,他见过四任总统,经历过无数场硬仗。
对他来说,这间办公室,只是一个需要偶尔来坐坐的地方。
并不是什么神圣不可侵犯的殿堂。
费兰看着他,心里暗暗点头。
这就是参议员。
和那些众议员不一样。
众议员权力小,任期短,两年就要选一次。
如果罗斯福愿意,动用行政资源,很容易就能给他们穿小鞋,甚至让他们下次选不上。
但参议员——
参议院是上议院,权力大得多。
而且任期六年,比总统还长。
他们不是总统的下属,他们和总统,理论上来说是平级的。
甚至完全可以不鸟总统。
要是真发生冲突,脾气好的,回去后给你使绊子,让你的法案通不过。
脾气差的——
费兰想起一段历史。
1868年,安德鲁·约翰逊总统和参议院闹翻,激进派参议员沃伦当着全美的面,骂他是‘那个该死的叛徒’。
约翰逊气得浑身发抖,却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就是参议员。
“索尔议员,请坐。”
索尔点了点头,在沙发上坐下。
他的位置,正好在费兰对面。
他的目光扫过费兰,停留了不到一秒,然后移开。
那种目光,不是无视,而是:我知道你是谁,但现在没空搭理你。
“索尔议员,关于参议院这几天的辩论,你怎么看?”
罗斯福没有绕弯子。
他开口,语气温和,像是老朋友在聊天。
“总统先生,辩论很正常,这么重大的草案,不多讨论讨论,怎么行?”
“讨论当然可以,但有些人的‘讨论’,好像不是想完善法案,而是想拖死法案。”
索尔的面色没有任何变化:“总统先生言重了,参议院的规则,向来如此,任何议员都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有权要求充分讨论,这是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