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我若死在府城,账册便传遍宁江 (第2/2页)
安平县县衙留一份。
临河军留一份。
黑石军寨、荒山村、白鹭仓、东庄各留一份。
青石村、石沟村、柳河村等六个受灾最重的村子,也分别得到一份。
真正的重要证物则被装进三只木箱。
每只箱子的内容都不完全相同。
打开其中一只,只能看见部分账册。三只全部合在一起,才能拼出粮食、银钱和灭口行动的完整记录。
周野还将所有证人的名字写在木板上。
严虎。
崔六。
崔景山。
冯德。
曹盛。
杜山。
张茂。
赵老根。
以及当年参与卸粮、运粮、修建白石仓的二十三个人。
每个人的供词都抄了两份。
一份随队进府城。
另一份留在安平县,由顾明章和临河军共同保管。
“我们离开以后,每日向白鹭仓送一次平安信。”
周野对韩魁说道:“连续两日没有消息,立即把所有抄本送往临河军、宁江府附近各县和北境巡察司。”
孙大虎听得眼睛发亮。
“这样一来,他们就不敢动咱们了?”
“不。”
韩魁摇头,“只是让他们动手以前,先想清楚代价。”
第三日清晨,进府城的队伍终于出发。
除了周野和十名守卫,还有十八名证人。
其中既有安平县差役,也有受灾村民、东庄佃户和原黑风寨成员。
三辆外表相同的马车走在队伍中间。
没人知道真正的账册放在哪一辆车上。
临行前,周禾将证人名单和出发时间张贴在白鹭仓、安平县东门和黑石军寨。
木板最后写着一句话。
【若此行有人失踪、翻供或死于意外,全部账册立即公开。】
队伍离开安平县二十余里后,前方官道上出现了三十多名骑兵。
为首之人身穿府役服饰,手中举着宁江府衙的令旗。
“奉知府大人之命,前来护送证人!”
“周野留下。”
“其他闲杂人等,立即返回安平县!”
孙大虎握住刀柄。
“府衙传的是东家一个人,现在连证人也不许去?”
为首府役冷声道:“府城不是流民聚集之地。”
“需要谁作证,府衙自然会传唤。”
“周野只需带上原始账册,随我们先行。”
周野没有下马。
“知府手令呢?”
府役从怀中取出一份公文。
官印是真的。
上面也确实写着,只准周野一人携带原账进府,其余人不得随行。
可公文末尾,还有另一条命令。
【沿途若遇阻拦,府役可就地拿办。】
石老六看完周围地形,压低声音道:“两边山坡有人。”
“至少四十个。”
话音刚落,右侧林中便响起弓弦绷紧的声音。
箭头并没有对准周野。
而是瞄准了装着证人与账册的三辆马车。
为首府役缓缓拔出长刀。
“周野。”
“府衙已经给过你机会。”
“现在你可以自己上路。”
“或者让这些证人,陪你一起死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