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代办点不是加盟店 (第2/2页)
“都是一笔钱,绕这个弯干什么?”赵庆祥不耐烦。“因为粮是他卖给衡谷,化肥是他欠你。”罗静把两张纸分开放,“哪天他对欠款有异议,不能连粮款也说不清。”
七天下来,十里铺代办四十一吨,合格三十七吨。四吨因水分过高由农户带回晾晒,没有被赵庆祥偷偷塞进车底。衡谷按三十七吨支付服务费,数额不大,却让周围人看见代办点不是一间替公司压价的小收购站。
随后又有五个镇上的经纪人申请挂点。霍远山没有全收,只选两个有固定场地、愿意接受粮款直付的人。每个点先试行十五天,招牌只写“衡谷粮食信息代办点”,下面印投诉电话和权限边界。
开第二次培训会时,有人嫌“信息”两个字太小气。霍远山把赵庆祥的门头图钉在墙上,告诉他们,衡谷现在没有钱替三十个地方兜底,更没有资格把别人自己的收购装成公司直营。
县北的粮源很散。公司要往村里走,不能只靠霍远山每次亲自盯秤。可把牌子交出去,不等于把责任也交出去。
赵庆祥离开后,霍远山在门头图背面列了五种越权情形:私自改价、代收粮款、替公司赊欠、混入自有粮和承诺政策收购。每一种旁边都写对外先怎么处理、内部再向谁追。代办点既不能被当成完全无关的外人,也不能因挂牌便获得一间公司的全部权限。
罗静又把服务费做成两段,基础部分对应资料准确,余下部分在买方验收和农户付款完成后结。这样点主不会只为把粮叫来挣钱,也不必承担自己无法控制的全部下游风险。规则比“大家诚信合作”难看,却更能让陌生人按同一方式做事。
培训结束,赵庆祥问:“点主若为公司多收一车、只错一个小项,也要停?”霍远山回答:“先看越权是否影响粮主钱、质量和货权。不是所有错同罚,也没有功劳能自动抵掉损失。”他把纠正、暂停、解除和追偿分级,避免规则只有最重的一把刀,也避免每次因熟人贡献大便不动。
试行合同最后加了一项退出安排:点主可提前通知停止,未完成批次仍需交接;公司停点也要结清合格服务费。霍远山不希望招牌只能由他单方面收回。权责写得对等,留下的人才不是因为怕丢保证金被困住。
赵庆祥又问:“公司自己改价害我白叫人,也能赔?”霍远山说:“能核实的待工与通知成本按合同付。规则若只罚点主,不约束衡谷,没人会长期替我们守。”
霍远山还要求所有点主每半年重新确认授权。公司扩大权限要签,缩小或退出也要签,不能让一块旧牌在角落里永久代表衡谷。
代办点可以越来越多,衡谷只能有一套账、一把秤和一个付款口径。否则招牌铺得越远,塌下来的时候压住的人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