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裴渡不能替他们签 (第1/2页)
四月初十,度支撤下总签栏。
裴渡没有落印。
那张要他代表七千八百一十二人确认债额、领取方式与分期的文书,被谢闻简当众标作废页,留档,不撕。
新的文书不再只有一个签名处。
每个人有一页。
每一页又分成四项。
···
第一项,既往服役事实。
这一项不需要裴渡替谁选择。
朝廷依据营册、木牌、点验与交叉证词,统一确认七千八百一十二份既往服役记录。已经核实的欠饷与抚恤,不因本人是否复籍、是否转入民籍、是否公开姓名而消失。
七名缺席者也在其中。
他们没有到场,不能选择怎么领、何时领、由谁代领;但朝廷已经核实的欠账仍记在他们名下,不会因为空着后面三栏就作废。
第二项,领取方式。
本人领取。
指定亲属领取。
委托裴渡或其他代表领取。
暂不领取,保留债权。
第三项,分期选择。
接受现有分期。
申请先付急需部分。
暂不确认分期,等待复核。
第四项,姓名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仅对核验衙门公开。
暂不公开。
没有“同意一项视为同意全部”。
···
裴渡把新页看完,脸色很难看。
“七千多人各选各的,度支可以逐个压价。”
韩维山道:“债额按已核事实,不由是否委托决定。”
“分期呢?”
“可以不同。”
“急需的人会先拿少的,能等的人会被拖。朝廷不用拒绝,只要让他们彼此看见谁先低头。”
这不是空话。
整体谈判能把弱的人藏在强的人后面。
分项选择保护个人,也会让每个人单独承受急迫。
程见微道:“可以另设共同底线。”
“谁签?”裴渡问。
“愿意共同谈的人,授权你只谈最低兑付比例、最长期限和不得因匿名降序。”
“不授权的人呢?”
“不受你签的结果约束,也不享你谈出的专属条件,除非谈判条件明确对同类债权统一适用。”
韩维山道:“这等于把一份总权拆成许多小权。每一项都能撤回,裴将军今日拿到的数,明日可能变。”
“是。”程见微说。
“度支怎么知道谁还在委托?”
“每次正式谈判前,由御史台核最新委托页。撤回有时刻,已经依授权完成的行为不倒推作废,尚未完成的停止。”
裴渡冷声道:“你给我一把随时会少齿的钥匙。”
“至少不是拿别人整扇门的钥匙。”
···
第一批旧役者开始签。
有人不复籍,要民籍,旧债本人领。
有人愿复籍,却把领取权交给妻子。
有人只授权裴渡谈分期,不授权他公开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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