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总册会杀人 (第2/2页)
“那便没有债主。”
女人把抄报收回去。
“每遮一处,都会丢掉另一种查错。总册只是最容易一次拼完的那一种,不是唯一的一种。”
“那什么都不留,债怎么认?”
“所以我说造不出来。你只能决定,留下哪一种危险。”
油榨木轴松了一下。女人用膝盖顶住横木,重新楔紧。
她不是等着官府救的人。
她今日还要修完这架油榨,换一晚屋钱。
“你现在有一笔无名债?”程见微问。
“有。”
“想领吗?”
“想。”
“愿意让谁核名?”
“还没决定。”
“愿意让你的经历写进总册反对意见吗?”
“不愿意。”
“哪一部分可以写?”
“写实名、时辰和地点可以互相拼接。别写我被谁找过,也别写我现在修油榨。”
“若别人说这只是想象的危险呢?”
“让他说。”
她不肯用自己受过什么,替一条规则增加分量。
程见微问:“你为什么愿意告诉我姚满会被怎样找到?”
“我没有告诉你她会被找到。”
“你只是说明可能。”
“对。别把危险写成已经发生,也别等发生了才承认它存在。”
这句话比一份受害口供更难写。
它要求官府为尚未发生的拼接负责,又不许官府拿一个女人的伤替自己证明先见。
程见微点头。
“只写拼接方法。”
“也不写六年前。”
“为什么?”
“年份也能缩小人。”
程见微把已经在心里成形的句子一条条删掉。
删到最后,她忽然明白:这个女人给她的不是一段可以让问事席更有说服力的苦难,而是收回苦难的权利。她可以学会方法,不能把人也带走。
最后能带走的,只剩一句没有故事的话:单项不含姓名的记录,经由共同编号、领取时辰、地点与关系凭据拼接,仍可反推出本人。
油坊东家在外面敲门,问木轴今日能不能装回去。
女人让程见微等着,自己把最后一枚木楔敲进榫口。她试转木轴,听见不再摩擦,才开门收下工钱。
钱不多,够付废油坊今晚的借宿。
她先把借宿钱压进门边的小陶碗,又从余下铜钱里挑出一枚,留作明早买木楔。无名债还没有领到,她今日的日子仍靠今日这架油榨转动。
她没有因替问事席指出漏洞得到一文钱,也不肯留下可供官府日后找她的收条。
她重新坐下时道:“我的屋钱不是因为见你才有。你也没有买下后面的话。”
“明白。”
女人看了一眼程见微沾泥的薄底鞋。“你走路也不是因为我叫你来的。回去若脚疼,别写成替我付的代价。”
程见微低头看见鞋边已经磨开一道细口。
“不写。”
温女医在门口问:“说完了吗?”
女人道:“还没有。”
***
她从油榨底下取出两块没有刻字的木片,分别压在左右手下。
“假定这边是我,这边也是一个不肯报名的人。我们都有真凭据,都让官验所核过,也都请同一个人替我们领钱。”
“可能是共同信任的代理人。”
“也可能是他控制了我们。”
“不能只因领取去向相同便写成冒领。”
女人问:“你若为了保护我,把名字拆散,怎么知道这两个人是不是同一个人换名来领?”
“指纹与改名链可以交叉碰撞。”
“碰撞以后,谁看见两边?”
“分持人。”
“分持人若就是想收钱的人呢?”
程见微没有答。
不设总册,仍需要有人能发现重复。
那个人手里的钥匙,便会越来越像一册没有写在纸上的总册。
“这才是我让你来的另一件事。”女人说,“总册会杀人。没有任何人能查重,也会有人借无名吃人。”
“你希望我怎么选?”
“我不替你选。”
她把两块木片推回来。
“你也别拿我来替你选。”
***
离开油坊时,程见微仍只知道下一段路。
温女医把她带到一辆卖空坛子的车旁。车夫不知道她们从哪里来,只收青灯行预付的木签,把人送到城西桥口。
上车以前,温女医只问油坊女人一句:“今日是否由你自己决定见她、说到这里、让她离开?”
女人答“是”。
温女医在记时木牌上刻下一道短痕,不记地点,也不要求她按印。见证到此结束。
萧承晏在那里等。
他没有越过桥,也没有派人跟车。
东宫随从停在桥另一头。他独自站在风口,衣摆被吹向身后,手里没有一张能够解释油坊里发生过什么的纸。
程见微下车,看见他袖中露出一角东宫纠错档回执。
“另一份开启同意抽定了?”她问。
“抽到了御史台主录席,不是谢闻简个人。”
“查阅对象另封?”
“另封了。”
他没有问她见了谁。
她也没有立刻把油坊里的话说给他听。
两个人沿河走了一段。
“她不许太子去。”程见微说。
“我知道。”
“你生气吗?”
“有一点。”
“对她?”
“对我自己已经成了需要被挡在门外的人。”
程见微停下。
“挡你,不等于不要你。”
萧承晏看向她。
这是她今日第一次给他一句不属于卷宗的话。
“我记住了。”他说。
“别写进东宫档。”
“不写。”
回到御史台,谢闻简已经把两张可疑申请分别封开。
官验所的两份核身回签没有错。
两张债据号不同,原证也都在无名簿索引中。申请人没有要求公开姓名,却都指定由同一间脚店转交后续领取。
可能是两名真债主共同使用一个代理。
也可能正是油坊女人刚刚摆在她面前的第二种情形。
问题出在另一处。
两份回签的第二持钥人,盖的是同一枚旧商印。
印角有一道极细的缺口。
谢闻简把拓印推给程见微。
“沈氏旧商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