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纳高句丽遗民 (第1/2页)
安东都护府的设立,如同一块巨石投入湖面,在高句丽故地激起了层层涟漪。军事征服的雷霆之后,是更为复杂、艰巨且漫长的战后治理与消化。李瑾深知,刀剑可以摧毁一个国家,但要让这片土地上数百万民众真心归附,让“安东”真正安宁,需要的不仅仅是驻军和衙署,更是人心。
首要且最敏感的,便是对高句丽遗民的处置。这并非简单的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的关系,而是涉及数百万人口、复杂的社会结构、深厚的历史文化认同的庞大工程。一着不慎,便可能引发连绵的抵抗,让之前的军事胜利付诸东流。李瑾在深思熟虑并与幕僚反复商讨后,定下了“分化、吸纳、同化、安抚”并举的总体策略,并雷厉风行地开始推行。
一、贵族与精英:迁徙与驯化
高句丽王室、泉男生一党核心成员及其直系家族,被列为必须“内徙”的首批对象。在精锐唐军的“护送”下,高藏及其妃嫔、子女、近支宗室数百人,连同泉男生、渊净土等已死或被捕叛臣的主要亲属、党羽,共计两千余口,分成数批,踏上了前往洛阳的漫长旅程。他们将被安置在洛阳、长安附近的特定里坊,赐予宅院、田产,享有一定的生活保障,但处于严密的监视之下,形同高级囚徒。这是斩断高句丽复国政治象征和核心力量的关键一步。沿途,李瑾严令护送将领务必保证这些人安全,不得虐待,但亦不得使其与旧部有任何联系。
对于其他高句丽贵族、官员、地方豪强、大商贾,则采取了“自愿内附,厚赏分置”的政策。都护府发布公告,明确列出内附的好处:授予中原官职(多为散官、虚衔)、赐予关内、江淮、山南等地良田美宅、子弟可优先进入国子监或地方官学就读、经商给予便利等。同时,对坚持留居本地者,则要求其遣送至少一名嫡子或重要子侄前往平壤或洛阳“入侍”(实则为质),并详细登记其家族人口、田产、奴仆,接受都护府的监督和赋税征调。
此策一出,反应各异。部分对高句丽王室感情深厚、或对唐充满疑虑的贵族,宁愿交出人质,也要留在故土,观望风色。但更多嗅觉灵敏、或本就与泉男生政权不睦的贵族、富户,看到了融入强大唐朝体系可能带来的长远利益和安全感,选择了举家内迁。短短数月间,陆续有近百户高句丽上层家族,变卖部分不易携带的产业,携带着金银细软、书籍典籍、能工巧匠,在唐军保护下,踏上了西行或南下的道路。他们被分散安置在中原各地,避免了形成新的地方势力,同时也将高句丽的文化、技术(如某些建筑、医药、工艺)带入了唐朝,开始了缓慢的文化融合。
二、平民与士卒:安置与吸纳
对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平民、普通士兵、手工业者、商人,李瑾的政策以“安抚稳定,恢复生产,逐步吸纳”为主。
第一要务是恢复秩序,保障民生。严厉镇压趁乱劫掠的溃兵、匪盗,宣布大赦除了泉男生死党外的所有胁从军民。派出大量宣抚使,持李瑾手令,深入城乡,用高句丽语和汉语发布安民告示,承诺“各安生业,既往不咎”,宣布免除安东都护府辖境内所有百姓当年的租庸调,并视情况减免未来一至两年的赋税。同时,打开从高句丽王室、叛乱贵族府库中缴获的部分粮仓,在平壤、辽东城、国内城等主要城市设立粥棚,赈济因战乱而流离失所的难民,并发放少量粮种、农具,鼓励其返回原籍或就近开垦无主荒地,恢复农业生产。
“民以食为天。春耕已误,夏耘秋收不可再失。传令各州县,首要之务,便是助民复耕。凡有主之地,确认地契后,发还原主耕种;无主之地、叛产,由官府统一招佃,或分与无地之民、有功将士屯垦,三年内租赋减半。” 李瑾在都护府会议上强调。他深知,只有让百姓有地种、有饭吃、有活路,社会才能稳定,统治才有基础。
第二是吸纳丁壮,化兵为民,亦民亦兵。高句丽军队在战后瓦解,大量士卒溃散回乡,或成为流民。李瑾下令,原高句丽士兵,可自愿选择:一是解甲归田,与平民一样分地、免赋;二是通过选拔,编入新设立的“安东团结兵”或“城傍兵”,成为大唐在当地的辅助军事力量,接受唐军训练和指挥,驻扎本地或轮戍他处,给予军饷、田地,立功者可升迁甚至转入正规唐军。此举既消化了不稳定因素,又为唐军补充了熟悉地形、气候的兵员,还节省了从内地调兵的巨大消耗。当然,对这些“团结兵”的编制、将领任命、驻地调防,李瑾牢牢掌握在都护府和亲信汉将手中,防止其尾大不掉。
第三是推行教化,开启同化之门。在平壤设立“安东官学”,招募通晓汉文和高句丽语的学者任教,首批学生主要从归顺的高句丽中下层官吏、地方豪强子弟以及唐军中有功将士子弟中选拔,教授儒家经典、大唐律令、汉文书法算术。李瑾甚至亲自题写了“宣化导俗”的匾额。同时,下令各州县,鼓励甚至资助地方兴办乡学、村学,教材以朝廷颁布的《五经正义》等为主,师资可聘请流寓至此的汉人士子,或选拔本地通晓汉文的学者。对于学业优秀者,可推荐至洛阳国子监深造,或参加唐制的科举考试(虽初期名额极少,但象征意义巨大)。教育,是从根本上改变下一代认同的长远之策。
三、土地与赋税:制度的接轨
要建立长久统治,必须在经济基础上与唐朝制度接轨。李瑾以都护府名义,开始在高句丽核心区域推行唐制的基础——户籍和土地制度。
他派出大量由唐吏、投降高句丽文吏、唐军文职人员组成的清查队伍,深入各地,结合高句丽旧有户籍(部分毁于战火)和实地核查,重新登记户口,编制新的户籍册,区分“课户”(承担赋税徭役)与“不课户”(如官员、军人、特殊技艺者等)。同时,大力推行均田制。将大量因战乱形成的无主荒地、没收的叛乱贵族土地,以及部分官有牧场、山林,按唐制授予无地、少地的平民、归顺士兵、内迁汉民。规定“丁男、中男给田百亩,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八十亩为口分田”,女子、奴婢、工商户减等授田。永业田可传子孙,口分田身死还官。这一政策极大地吸引了无地流民和贫苦百姓,迅速稳定了基层社会,也为朝廷未来的赋税收入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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