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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天桥巷冷刀光起市井人微命途寒

  第一回天桥巷冷刀光起市井人微命途寒 (第1/2页)
  
  第一回天桥巷冷刀光起市井人微命途寒
  
  万历四十七年,冬。
  
  北京城南,天桥。
  
  天还没亮透,寒雾像一层浸了冰的纱,裹着整条街。风刮在脸上,跟小刀子似的,割得人生疼。地上结着薄冰,踩上去咯吱响,混着隔夜的烂菜叶子、碎骨头、乞丐的破棉絮,脏得踏实,也冷得踏实。
  
  这就是天桥,北京城最下贱、最热闹、最藏污纳垢的地方。
  
  三教九流,坑蒙拐骗,偷鸡摸狗,全聚在这儿。活不下去的人来这儿找一口饭,想发财的人来这儿碰一鼻子灰,连宫里的太监、府里的家丁,闲了也来这儿寻乐子。
  
  而在这片烂泥地里,滚得最顺当、最油滑、最没脸没皮的一个,叫做郝运气。
  
  没人知道他真名。
  
  爹娘早死,没名没姓,天桥的老乞丐给他起了个名,叫郝运气——意思是,这小子命贱,全靠运气活着。
  
  郝运气今年十六,瘦得跟猴儿一样,一身打满补丁的短打,油黑发亮,能刮下三层泥。脸不算丑,就是一双眼睛太活,转一圈,八个心眼子跟着转。贪财,怕死,嘴甜,手快,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打不过就跑,跑不过就装死,装死不成就撒石灰、扔泥巴、钻裤裆,什么下三滥的招数都使得出来。
  
  他没手艺,没力气,没读过一天书,大字不识一个,唯一的本事,就是活着。
  
  偷馒头,摸钱袋,骗乞丐的剩饭,抢小孩的糖块,给混混头头目跑腿,给摊贩看摊子换半块饼。一天下来,能混个半饱,就算运气不错。
  
  这天清晨,雾尤其重。
  
  郝运气缩在天桥底下一个破草堆里,怀里揣着半块偷来的麦饼,冻得瑟瑟发抖。他眼睛盯着不远处一个热气腾腾的包子铺,口水往肚子里咽。
  
  包子香,太香了。
  
  可他不敢去偷。
  
  包子铺老板是个壮汉,手里总提着一根擀面杖,上次郝运气偷了一个肉包,被追了三条街,屁股差点被打烂。他怕死,更怕疼,所以只能忍着。
  
  “郝运气!你个小王八蛋,躲这儿偷懒!”
  
  一声粗吼打破寒雾。
  
  郝运气一哆嗦,立刻从草堆里蹦起来,脸上堆出比哭还难看的笑:“癞子哥,早啊!这天儿冷,我暖暖身子,马上就去干活!”
  
  来人是王癞子,天桥这一片的混混头目,三十多岁,满脸横肉,一只眼瞎了,戴个黑眼罩,手下管着十几个小混混,靠收保护费、敲诈摊贩过日子。郝运气就是他手底下最末等的一个小喽啰,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挨打受气是家常便饭。
  
  王癞子踹了郝运气一脚,骂道:“少他妈废话!张记布庄的保护费还没收到,你去要!要不来,今天别想吃饭!”
  
  郝运气连忙点头哈腰:“是是是,癞子哥放心,小的这就去,这就去!”
  
  他心里门儿清。张记布庄老板是个硬骨头,根本不买王癞子的账,去了也是挨骂。可他不敢不去,不去挨的就是打。
  
  他缩着脖子,刚要转身,忽然听见巷口深处,传来一声极轻、极冷的金铁交鸣。
  
  叮——
  
  声音不大,却像一根冰针,刺破了漫天寒雾。
  
  天桥这地方,打架斗殴是常事,可这种声音,不是菜刀木棍,是利刃出鞘。
  
  郝运气天生胆小,却天生好奇。越是危险,他越想瞟一眼。多瞧一眼,说不定就能多活一刻。这是他在天桥滚了十年,悟出的活命道理。
  
  他立刻缩到墙角,把身子藏在一堆破竹筐后面,只露出一双滴溜溜转的眼睛,往巷子里望去。
  
  雾太大,看不清人,只能看见两道影子,一黑一青,在狭窄的巷子里缠斗。
  
  快。
  
  太快了。
  
  郝运气从没见过这样打架的。
  
  没有大喊大叫,没有拳打脚踢,没有市井流氓的胡缠蛮搅。两个人都静得可怕,出手却狠得要命。每一招,都是奔着对方的咽喉、心口、要害去的。
  
  刀光一闪,就是一条命。
  
  左边一人,穿青布长衫,面容清癯,手里一柄短剑,招式沉稳,守多攻少,显然是在护着什么东西。郝运气虽不识货,却也看得出,这人是个硬茬,身上有股读书人的正气,又有江湖人的狠辣。
  
  他便是萧断秋,复社安插在京城的密使,一身江湖武艺,心怀家国,专为探查阉党与后金勾结的秘事而来。对标宫中陶红英,忠肝义胆,孤身犯险。
  
  与他缠斗的那人,更可怕。
  
  一身黑衫,面无表情,脸上像蒙了一层寒冰,手里一柄阔背砍刀,刀刀致命,招招赶尽杀绝。出手没有半分犹豫,没有半分人情,只有纯粹的杀戮。
  
  这人是厉七,魏忠贤麾下镇抚司顶尖刀手,杀人不眨眼,奉命追杀萧断秋,夺取一份足以动摇国本的秘卷。对标宫中猛将瑞栋,凶狠、忠诚、冷血。
  
  雾更浓。
  
  血味,慢慢从巷子里飘了出来。
  
  不是市井斗殴的腥气,是那种死过人的、冷得刺骨的血腥味。
  
  郝运气的心脏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他认得这种味道。
  
  去年冬天,天桥死了个乞丐,也是这种味道,冷,腥,绝望。
  
  他想跑。
  
  立刻跑,马上跑,跑得越远越好。
  
  这种层次的打斗,不是他这种小混混能沾的。沾到,就是死。
  
  可他的脚像钉在了地上,动不了。
  
  不是不想动,是不敢动。
  
  他怕一动,就被那黑衫人看见。
  
  黑衫人厉七的刀太快,眼神太毒,仿佛能穿透浓雾,看穿每一个藏在暗处的活物。郝运气毫不怀疑,只要自己发出一点动静,那柄刀下一刻就会劈进自己的脑袋。
  
  他只能屏住呼吸,像一只死耗子,缩在竹筐后面,一动不敢动。
  
  打斗声越来越近。
  
  青衫人萧断秋的脚步已经乱了。
  
  他身上中了三刀,左肩、右腰、小腹,鲜血浸透了青布长衫,在地上拖出一道长长的血痕。他气息不稳,剑法越来越慢,显然撑不了多久。
  
  “东西交出来,给你个全尸。”
  
  厉七终于开口。
  
  声音低沉、沙哑、没有一丝情绪,像从冰窖里飘出来的。
  
  萧断秋咳了一口血,眼神却依旧坚定:“阉党通敌,卖国求荣,我就是死,也不会把密卷交给你这等爪牙!”
  
  “冥顽不灵。”
  
  厉七不再多言,刀势再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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