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戴锁查账 (第1/2页)
三月十九,刑部先开的不是牢门。
是三把证物锁。
刑部主事在女监外摆了一张桌。兵部、御史台各来一人,三方先报封号,再把昨夜分存的证物目录对在一起。
定北军簿在御史台。
票号与合并兑付单在兵部。
第九车抄本、景和书坊账册和昨日七箱交接条在刑部。
原件没有放在同一处,经手人也互不统属。程见微即便今日出牢,也碰不到其中任何一套完整证据。
目录下面压着刑部侍郎昨夜签发的处置底令:今晨三方核封无误,程见微便由羁押改为听候传讯;本案若仍须她辨账,须由主查官具名、御史主录,限于公开账物,异议附卷,不得恢复官身。
刑部主事对完最后一道骑缝,才叫女狱卒开里门。
程见微手上仍扣着锁。
“程肃已经停刑。”主事说,“你藏匿证纸、妨碍查验的嫌疑没有撤。”
“知道。”
“第九车证物已三方封存。刑部暂不以防串供为由继续羁押你,改为听候传讯。限京,不得私见本案证人,每日申时到刑部报验。传讯不到,随时收押。”
程见微看着桌上的处置文书。
“我能去织所吗?”
主事抬起头。
“你先问的不是能不能回家?”
“家不会在三日后停。”
“你没有官职。”
“知道。”
“昨日的见证范围已经结束。”
“也知道。”
“那你凭什么去?”
程见微没有答。
她确实没有凭据。
过去九年,她进任何一座库,靠的是度支外库的差牌。差牌虽薄,门房看见就会让路。现在那块牌已经被收走,她手上只有一对刑部铁锁。
萧承晏从廊下进来时,没有带东宫仪仗。
他把昨日解封令的东宫见证副本放到桌上。程见微画下的两栏也附在后面,一字未删。
“她没有凭官职去。”他说。
刑部主事道:“那殿下准备给她什么身份?”
“不给。”
程见微看向他。
“昨日四方采用了她提出的分列法。”萧承晏说,“今日若查织所如何续转,至少应让提出异议的人看见原记录,也应给她留下反对意见的位置。她可以旁核,不得主问,不得封存,不得单独取证。所记只是异议,不是结论。”
“东宫担保?”
“东宫只担她的异议完整入卷,不担异议正确,也不担她无罪。”
刑部主事看向程见微。
“你还要恢复外库差事吗?”
“不要。”
“想清楚再答。”
“若恢复原差,我查的是度支交给我的账,最后仍由度支决定哪一句能进卷。”程见微说,“给我一个能署反对意见的空处就够了。”
主事冷笑。
“空处比官位难给。官位有品级,空处谁都想写。”
他在刑部侍郎底令的留白处添了一页。
程见微可随本案主查人员旁核公开账册与现场实物。不得独立传人,不得带走原件,不得自行作出查封、发放与追偿决定。所有异议须与主记录同页留存,不得删改。刑部保留收押与终止旁核之权。
年轻御史看完,在末尾添道:旁核人可以就眼前账物提出补问,是否发问、是否取册,由主录决定;主录拒绝,也须将所拒问题留在旁页。
他在刑部主事的名字旁署了名。
“只有本案。”主事说。
“只有本案。”
“申时以前回来报验。”
“好。”
女狱卒拿钥匙开锁。
铁环离开手腕时,程见微没有立刻抬手。两只手仍并在身前,像那截锁链还垂在中间。
女狱卒看不下去,把她左手拍开。
“已经开了。”
程见微活动了一下手指。
“开了也不是无罪。”
“我知道。”女狱卒说,“不然我白跟你两日?”
她把锁收回腰间。
“申时不回来,我去抓你。”
先前在三仓随行的谢闻简收起主记录册。
“今日我主录。你只能把异议写在我的记录旁边。”
程见微道:“你若漏记呢?”
“你就当页写我漏了。”
“那走吧。”
···
第一织所在城南。
程见微到时,萧照庭已经坐在账房里。
桌上摞着总账、工资簿、供丝单和七处织所的用料册。每一本都翻到最新一页,旁边备了新墨,像等她一进门就开始算。
程见微没有坐。
“织机在哪里?”
萧照庭道:“账在这里。”
“我先看织机。”
“昨日你还只认账。”
“昨日有人已经做完工。今日要查的是三日后还有没有工。”
萧照庭合上手里的账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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