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父亲说知道 (第2/2页)
父亲终于没有再把两件事并成一件。
救人是真的。
越过母亲也是真的。
···
“你后来为什么不补授权?”刑部主事问。
“她不补。”
“为什么不撤回合抄?”
“粮已经吃了,商家已经凭它转押。撤回,先倒的是几家垫粮小行。”
“所以继续让所有人相信沈氏担保成立?”
“是。”
“她知道吗?”
“后来知道。”
“她怎么说?”
程肃看向女儿。
“她说,救下的人不该死。但我没有权把她从那张纸上抹掉,再用一个听话的她替代。”
程见微的手抖了一下。
三根算筹碰在一起,发出很轻的一声。
她把笔放下。
不是为了逃开。
是怕手抖时写错父亲的原话。
等指尖不再颤,她重新提笔,一字一字写进旁核意见:
程肃自认明知授权不完整,仍将沈氏收件印呈作执行担保。
救急事实另核。
越权事实另记。
萧承晏在末席看着她。
他没有说程肃情有可原。
没有说两营活下来便可抵掉沈令仪的名字。
也没有用东宫身份暗示刑部该怎样量责。
程见微需要的不是有人替她把父亲变回好人。
是有人看着她把最痛的那一行写完,也不伸手改字。
···
听讯将尽,刑部主事问最后一项。
“狱后三张合并兑付单,是否由你授意?”
“不是。”
“旧印留在何处?”
“入狱前交外库候缴匣,其后应由外库移交刑部证物库。”
“是否交代任何人继续使用?”
“没有。”
这些回答仍须物证印证。
不会因为他今日承认另一件错,就自动可信。
年轻御史分别写作“本人陈述,待核”。
程肃被带走以前,对程见微道:“现在可以停了。”
程见微问:“为什么?”
“你要知道的,已经知道。”
“我只知道你用了母亲的名字。”
“还不够吗?”
“不够。”
她看着父亲。
“我还要知道,那一万二千两为什么沿着你留下的格式走;另外三万六千两是谁兑出去;你救下的人后来为什么变成一批没有名字的债。”
程肃的脸上掠过一丝疲惫。
“查到最后,你可能只会证明我该活,却不配清白。”
“那也是答案。”
···
听讯结束。
萧承晏走到她身边,在案角停下。
“回去吗?”
程见微摇头。
“三张合并兑付单,明日要作窄复核结论。”
“你今晚还要看?”
“看公开核验页。”
“我让人送饭。”
“不要东宫的。”
“为什么?”
“明日有人看见,会说我拿了你的饭,才把你的反方主张写得轻。”
萧承晏看了她一会儿。
“那我自己出钱,从街口买。”
“也算你的。”
“程见微。”
她终于看他。
“我饿了。”他说,“我买两份,自己吃不完。你若认为这也影响结论,就把半碗面记进旁注。”
她眼眶还红着,竟被他说得笑了一下。
“记在你名下。”
“可以。”
明日要定的,不只是程肃有没有侵吞。
是一件救过人的错,究竟会救回他的命,还是给他添上另一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