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有债无名 (第1/2页)
四月十三,程见微的问事席开到第二日。
新桌仍旧有些晃。左边抽屉放主管衙门准她看的抄页,右边放纠错册,三根算筹只能装在袖里,走一步便碰一下手腕。
辰时刚过,门外来了一个女人。
她戴着一顶洗得发白的帷帽,手里没有诉状,只捏着一小截深蓝色的线。线绕在食指第二节,勒出一道发紫的印。
守门书吏让她报姓名。
她说:“不报。”
“不报姓名,不能入簿。”
“那便只入债。”
书吏抬头看她。
“债是谁的?”
“我的。”
“你是谁?”
“这正是我不肯写的。”
门外已经有人往这边看。女人把帷帽往下压了压,转身要走。
程见微道:“先关外门。”
书吏没有动。
问事人可以提出问题,可以请求核验,不能因为一句话便改御史台的入簿规矩。
谢闻简从主录席起身,先让门外候问的人退到廊下,再命书吏把外门合到只留一掌宽。
“今日问事暂缓半刻。”他说,“不是受理债权,只听她要问什么。”
决定写进值簿,时辰也写了。
女人没有道谢。
她进门以后,先看了萧承晏一眼。
太子今日是东宫旧债过桥事项的利益方,只能旁听公开问目,不能碰债主登记。女人却不知道这些权限,只知道屋里坐着一个能让所有人记住她脸的人。
“他也听?”她问。
“东宫有不入公榜的密匣。”萧承晏道,“两名掌事分持钥匙,可以先封你的名字。”
程见微抬头。
这是他最熟悉的办法。先把人放进自己能够守住的门里,再慢慢补上外面的规矩。
女人问:“密匣是谁的?”
“东宫的。”
“那我为什么要先让东宫知道我是谁?”
萧承晏停了一下。
“不必。”
他把旁听牌放在桌上。
“我出去。公开问目以后会送东宫一份,你的私证不会。若你连这条也不信,就不要把私证交给这里任何人。”
说完,他退出房门。
程见微没有留他。
也没有许诺,等会儿会把屋里的话讲给他听。
女人这才坐下。
她没有摘帷帽。
***
她从袖中取出一张债据。
纸只露出下半截。编号与邱十娘交出的无名簿索引相合,债额、票样和旧年折角也与四方已经确认真实的二百一十四笔无名债相合。
姓名栏被她自己的手遮住。
程见微没有伸手去掰。
“你要什么?”
“认这笔债。”
“认到哪一步?”
“朝廷承认欠过,兑付时叫我来。别把名字贴出去。”
御史台现行的异议办法,是把申请人的姓名、债据号与请求范围抄在外榜,留三日让人检举重领、冒领与继承争议。
没有姓名,别人不知道该反对谁。
有了姓名,所有人也都知道该去哪里找她。
谢闻简问:“债据上的名字,是你现在用的名字?”
女人手指上的蓝线又紧了一圈。
“不是。”
“现在的名字能否公开?”
“不能。”
“旧名呢?”
“更不能。”
“理由可以只记类别,不记细情。”
“不记细情,别人也会猜。”女人说,“旧名贴出去,我现在住的那家便知道我从前嫁过谁;现在的名字贴出去,从前那家便知道我住在哪里。你们查的是一张债,他们找的是一个人。”
“找到以后呢?”谢闻简问。
“先说债随夫家,再说我吃过他们三年饭,身上的衣、手里的钱,都该先还。”
“你现在的家知道这笔债吗?”
“不知道。”
“知道旧名吗?”
女人停了一下。
“知道我有旧名。不知道是哪一个。”
她没有把现在的人写成蒙在鼓里的好人,也没有把从前的人一概说成恶人。她只是算过:一张外榜贴出去,两边都会来替她决定这笔钱先归谁。
她说得很平。
不像告状,更像给绣铺报一匹布为什么不能见水。
程见微看见她右手拇指有一道旧针口。蓝线不是随手捏来的,是从衣摆内侧抽出的。那里少了一针,走动时会慢慢散开。
她今日出门,没有预备在这里坐很久。
“若必须公开一个名字呢?”程见微问。
“我不要债了。”
“债额不小。”
“命更贵。”
屋里静了一瞬。
程见微差点问,她是否也去过青灯行。
这件事与核债无关。
她把笔尖移回债据号。
“你不公开姓名,”谢闻简道,“官府便无法确认有没有第二个人拿同一张债来领,也无法让可能的继承人提出异议。若以后错付,今日受理的人要担责。”
“所以你们要我先把自己交出来,才肯还钱?”
“所以官府不能只凭一张被手遮住的纸认债。”
一个假债主也可以戴帷帽,也可以说自己怕被找到。
程见微问:“你愿不愿意让一个与你无利害的人看见真名,只核三件事:人、债据、领取意思相合?”
“看的人是谁?”
“还没定。”
女人笑了一声。
“那你先定好,再问我愿不愿意。”
***
程见微取过一张空白事项纸。
没有先写女人的名字。
她画了四栏。
第一栏,债是否存在。
第二栏,谁完成内部核身。
第三栏,谁有权领取或代领。
第四栏,对外公开到哪一步。
谢闻简看着那四栏,没有落笔。
“现行异议榜把四件事写在一行。”
“所以她若要第一件,便得把后面三件一起交出去。”
“拆开以后,外面的人看不见姓名,怎么发现冒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