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今夜的药钱 (第1/2页)
姚满说完“你的署名还是比我便宜”,药铺伙计便跨进了问事席。
他把一张六钱的欠单压在程见微刚署过名的延误责任页旁。
“今夜闭门以前不付,明早停药。”
两张纸只隔了半掌。一个女人今晚没有安全住处,另一个女人今晚可能没有药。前一张纸上有程见微的名字,后一张纸上连病人的名字也没有。
姚满没有走。她抱着姐姐那床半干的被,站在门边看程见微。
灯从侧面照过来,程见微比她以为的高一些,也更薄。灰蓝窄袖收得齐整,右肩却因为一日伏案微微向前。她低头时眉眼安静,窄而清楚的一张脸几乎像个不会同人争执的旧书吏;待她抬眼看向欠单,那点安静便没有了。
“病人身份核过?”程见微问。
伙计递上一枚蜡封木签。“今早在官验所核过。她只许把药钱付给本铺,不许报姓名和住处。”
木签上只有官验所半印与药铺柜号。它能证明一个已经内部核身的人指定这间药铺收钱,不能证明药方值六钱,也不能证明停一夜就会死人。
崔珣将木签放回木盘。
“度支没有‘今夜药钱’这一栏。”
“那就明日再添。”伙计说,“人若还在。”
说完,他先白了脸。这句话是掌柜教的;他鞋底还粘着晒药场的碎叶,显然没想过自己会在御史台里说一个人的死活。
萧承晏站在廊下,没有进问事席。
“东宫可以先垫。”
程见微看向他。“以什么名目?”
“施药。”
“病人以后还不还?”
“不还。”
“那她得到的是旧债,还是东宫恩给?”
“先活到能分清的时候。”
“下一名没有走到东宫门前的人呢?”
萧承晏的视线先掠过伙计,又落到姚满怀里的湿被上。他站定时仍先看出口,今日出口处却站着一个失了工位的女人,谁也不能假装没看见。
“你要为了下一名还没来的人,”他说,“让眼前这个先停药?”
“我要知道你今日救她,明日拿什么拒绝别人。”
“明日我可以再救。”
“救到东宫决定谁最急为止?”
“若今晚无人签,我仍会出六钱。”
“可以。写清是你私下施药,不是朝廷清偿旧债;不能因此取得病人的名字、感激和以后选择。”
“感激也归你管?”
“管不了。”程见微说,“所以更不能先写进价里。”
姚满忽然笑了一声,没什么喜气。
“你们连救人都能吵出两种名字。”
“因为两种名字以后找的是两种人。”萧承晏道。
“可今晚找不到床的人,还是没有床。”
这一次,谁都没有接得很快。
六钱很少,少到储君可以当场拿出来,也少到所有没站在这里的人会被它压下去。
***
药方是城东一名坐堂医开的。
方上有几味贵药,也有寻常药。许女吏不懂医,崔珣也不懂。问事席若只看“今夜停药”四个字,任何药铺都能把柜上的坏账写成人命。
程见微问伙计:“谁说必须连服?”
“坐堂医。”
“人在何处?”
“出诊。”
“药已经吃了几日?”
“我不知道。”
“停一夜会怎样?”
“我也不知道。”
“那你凭什么说人若还在?”
伙计耳根一下红透。“掌柜叫我这么说。”
谢闻简将原话记下。
伙计看见笔落下,反而急了。“可病人是真的。她家每日来取药,昨日已经赊过一剂。掌柜不是不肯救,前月赊出去的药钱还没收回来,柜上也得买新药。”
药铺不是恶人。
它只是不能把每个病人的命都变成自己的欠账。
“谁能独立确认病情?”程见微问。
“官府派一名女医。药铺把药送到街口,由病人自己派人领女医进去。女医只回需不需要连续用药,不回姓名住处。”
崔珣问:“女医与药铺相识呢?”
“由官府选。”
“她仍会认出病人。”
伙计怔了一下,低声道:“总得有一个人看见她。”
他没读过问事席的四栏。跑了几年药,他只知道完全不让人看见,和让所有人看见,同样救不了一个藏着名字的人。
刑部医工房当值的温女医被请来。她只接病情签,不碰债据;不问为什么欠债,也不把看见的门牌带回。
等待回签时,天一点点擦黑。
姚满把湿被搁在廊柱下,自己坐在最外面的石阶上。被角不断往下滴水,在她脚边积成一小片深色。
程见微走过去。“染坊今晚还留你的铺位?”
“留一夜。我替夜班洗两筐布。”
“明日呢?”
“不知道。”
“你姐姐若回来——”
“也不知道。”姚满抬头,“你问这些,是要写进哪一栏?”
程见微的右肩慢慢直了。
“还没有那一栏。”
“那便别问得像你能给。”
程见微停了片刻,退回桌前。
她没有因被刺中便替姚满许一张床,也没有把这句记成姚满不配合。只是把原本写下的“药、食”后面添了一个“住”,又在下一行停笔。
住处的钱付给谁?本人未到场时,妹妹能不能替她选一扇安全的门?痛没有替这些问题生出答案。
崔珣一直没走。他有权决定是否从无争议旧债中直付指定药铺;若错付,他承担第一道审查责任。
萧承晏问:“女医说不急呢?”
“不付。”
“看错呢?”
“记我的名字,也记她的。”
“药铺抬价?”
“只按官药中价。多出的,药铺自己决定赊不赊。”
崔珣抬眼:“殿下今日是来救人,还是替度支把以后十年的错都问完?”
萧承晏道:“方才也有人这样问过我。”
程见微右边嘴角先松了一下,又立即抿住。她低头去取纸,鬓边一小缕短发垂下来,便用沾墨的手背蹭回去,太阳穴留下浅浅一道墨。
她只写三件。
损失迫近且难以补回。
只付避免该损失所需的最小部分。
钱直接到提供药、食或住处的一方,不经过代理人。
“还少一件。”崔珣说。
“谁有权说它急。”
“你既然知道,为什么不写?”
程见微把笔递给他。“因为这件不能由问事席替你签。”
崔珣没接。“你把问题拆出来,让我留名?”
“你也可以不设。”
“不设,人可能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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